(略)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报送洋泾街道大*家宅城中村地块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环基建〔2023〕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洋泾社区C*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公共绿地系统,推进区域治理,提升区域绿化景观,原则同意洋泾街道大*家宅2-02-05地块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洋泾街道,东至巨野路,南至商城路,西至民生四村,北至馨园。项目涉及规划2-02-05地块,总建设面积约0.42公顷(以实测为准),规划属性为公共绿地(G1)。
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土方工程、园路铺装、景观小品、绿化整治、室外水电等相关配套工程,以及征地等前期工作。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深入研究绿地工程方案,做好与地块北侧现状绿化的衔接,细化项目建设内容,着力优化功能布局,提升景观品质,发挥绿地功能,并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依据控详规划,该地块增设一处垃圾压缩站,应结合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做好方案及场地预留。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项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工程由你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负责实施。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 12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