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09月16日12时至2023年09月17日12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举行网络拍卖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新疆洛浦县高级技工学校内一处房产的租赁权,详见下表:
序号 | 坐落 | 标的物名称 | 建筑面积(㎡) | 租赁期限(年)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1 | 洛浦县 | 洛浦县高级技工学校内一处房产的租赁权 | 92 | 3 | * | 50000 | 10000 |
二、标的物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拍卖人在标的展示期间对以上标的物提供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
三、特别提醒:
1、此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均为3年租金价格。
2、出租场所用于商业经营,个人不得参拍。报名前须经拍卖人审核批准,不得变更经营项目,变更或增加经营项目需经委托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3、成交后租金按委托方租赁合同要求一次性支付,具体事宜以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4、标的物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2时止(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5、标的物成交后,按《中拍平台收费规则》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缴纳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物软件使用费上限人民币10万元(详见http://**_charge.html)。
四、竞买登记:
1、请有意竞买者按要求向拍卖人提交证明资料,资格审查合格后登录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证明进行实名认证。
2、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可网银或电汇)。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3、保证金付款方式:汇款到拍卖人指定账户
户 名: (略) 和田分公司
账 号:*
开户行: (略) 和田地区分行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1人出价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请竞买人注意中拍平台竞价界面的倒计时提示,以免延误竞价)。
七、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周女士*
(略)
2023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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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须 知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09月16日12时至2023年09月17日12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举行网络拍卖活动,现就有关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拍平台拍卖规则》等相关法律或规则制订,竞租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租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
三、拍卖标的物:洛浦县高级技工学校内一处房产的租赁权,详见下表:
序号 | 坐落 | 标的物名称 | 建筑面积(㎡) | 租赁期限(年)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1 | 洛浦县 | 洛浦县高级技工学校内一处房产的租赁权 | 92 | 3 | * | 50000 | 10000 |
四、请有意竞买者按要求向拍卖人提交证明资料,资格审查合格后登录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证明进行实名认证。
五、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可网银或电汇)。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保证金付款方式:汇款到拍卖人指定账户
户 名: (略) 和田分公司
账 号:*
开户行: (略) 和田地区分行
七、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1人出价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租人成为此标的物的承租人即认可成交。该拍卖标的物拍卖以人民币计价。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仍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再顺延5分钟。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竞租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请竞租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勘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查勘标的物的竞租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同,竞租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九、因资格审核、竞买登记、支付保证金等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竞租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竞买登记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租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租人自负。
1、竞租人须符合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房屋租赁条件。如因竞租人不符合相应规定(无论故意、过失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参与竞拍或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无法交付的,责任和损失均由该竞租人自行承担。
2、租赁房产经营范围或用途:按照出租人及相关部门允许的经营范围租赁使用。一经拍卖后,因无法正常使用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十、特别提醒:
1、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尾款无法及时按指定期限缴纳的,应提前与拍卖人取得联系并协商尾款缴纳期限,如因尾款缴纳延迟造成损失,或是协商缴款期限内仍未缴纳尾款的,拍卖人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
2、成交后租金按委托方租赁合同要求一次性支付,具体事宜以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注意事项:
1、此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均为3年租金价格;按实物现状进租赁权拍卖。
2、报名前须经拍卖人审核批准,不得变更经营项目,变更或增加经营项目需经出租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3、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缴纳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物软件使用费上限人民币10万元,并按约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4、买受人(即承租人)不得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标的转租、出借、分租及转让,如有以上情况视为违约,出租人将无偿收回租赁房屋,承租人限期搬离。因房屋租赁而产生的各种税、费等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承租人应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经营,并对标的履行合理的维护义务,承租期间的水、电、气、暖、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及其他费用,按照房屋所在地收费标准由承租人缴纳。场所内如安装大功率用电设备的电表,此项费用由承租人单独缴纳。
6、在租赁期间内发生资产处置、拆建或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而需要终止租赁关系的,承租人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人,且不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当年/季已收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进行结算,承租人如无违约情况,履约押金将无息退还承租人,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将不予退还。协议终止、解除或租赁到期,承租人不得随意拆除、改变、破坏装修。
7、拍卖人关于本次标的出租面积、用途、性质、质量等所作出的客观性描述、图片展示、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竞租人)参考,成交后按标的实际现状交接,承租人不得以标的实际状况与公示信息存在误差,主张返还部分或全部价款、佣金,请各位参拍竞买人(竞租人)务必现场查勘标的物,自行审鉴相关瑕疵,谨慎参与竞价。
8、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但须持原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按以下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人竞拍成功,租期从上期合同终止日起算,具体租赁期限(以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9、出租人如发现不在“客户条件要求”内的新型项目有可能造成企业形象损害的,有权取消拍卖结果,竞租人不得有异议。
10、本次拍卖标的物租赁使用权(不含水、电、暖和独立于建筑物的设备等其他费用),均按现状进行拍卖招租,成交后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出租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二、竞租人对拍卖标的物状况有异议的,可在提交资质材料办理竞买登记前提出。竞租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竞租人同意并遵守本《竞买须知》之全部条款,对拍卖标的物之状况全部认可。
十三、上述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人须持保证金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前往拍卖人处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
十四、拍卖价款支付方式或期限: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租金、履约押金及拍卖佣金,承租人付完全部款项后,方可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十五、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按约定须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十六、承租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可直接充抵其拍卖总成交价款。
十七、竞买保证金的退还:竞租人在拍卖过程中,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未违反本《竞买须知》约定的,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按原付款方式或原路径免息全额退还竞租人。
十八、承租人领取拍卖标的物后,拍卖标的物涉及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全部由承租人享有或承担。承租人领取拍卖标的物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十九、本场拍卖会按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招租,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房产租赁权的成交价为该房产3年租金价格,租金支付方式见特别提醒。房产租金价格不包含该房产租赁期间产生的(不限于)水、电费、采暖费、空调费、网络及通讯、物业费及拍卖佣金等费用,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二十、承租人使用该租赁房产涉及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消防、安防等有关部门审批事宜由承租人办理,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房产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私自将租赁房产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如因故无法继续租赁,也必须将租赁房产退还出租人。
二十一、承租人须根据出租人和相关审批部门要求,进行室内外装修。牌匾(字号Logo)及室内外装修方案经出租人和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后经承租人验收合格,承租人方可经营使用。
二十二、上述拍卖标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竞租人或承租人办理的竞买登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三、竞租人需对标的物性质、用途、经营相关强制性要求及可允许经营范围到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的核实了解,拍卖成交后,因无法达到相关强制性要求而无法投入使用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再投入经营活动的所有审批手续及由此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二十四、标的物竞买期间,拍卖人已向竞租人详细说明标的物及配套设施保护要求,竞买成功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私自改变其房屋主体结构。确需改造或改动的,必须获得承租人书面同意,如未获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造成损失引起纠纷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二十五、承租人具有下列行为的,视为违约并将取消竞得资格:
1、承租人开出的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承租人违反本《竞买须知》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中有关价款,佣金及其他有关费用支付条款的约定;
3、承租人违反本次拍卖的其他约定事项。
二十六、如承租人违约,其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经出租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房产租赁权再次拍卖的,原承租人应当支付前次拍卖所产生的全部佣金和费用;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十七、因承租人违约,拍卖人和出租人为此支出的(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各类损失及费用全部由该承租人承担。
二十八、房产租赁过程中,租赁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因政府规划拆迁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房产无法租赁使用的,租赁合同则自然解除终止,租赁人和承租人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十九、上述房产租赁权拍卖涉及的其他有关事宜,依据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十、如发生争议,由拍卖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 (略) 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十一、本《竞买须知》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或由拍卖当事各方另行协商补充约定。
咨询电话:周女士*
(略)
2023年09月08日
拍卖标的物:洛浦县高级技工学校内一处房产的租赁权。建筑面积:92平方米;租赁期限:3年;租金:*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房产租赁权面积及数据由委托方提供,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现状为准。
标的物现状:房屋质量标准完好,按实物现状进行租赁权拍卖,目前为闲置状态。
交通及其他:交通位置优越,周边设施齐全。
特别提醒:
1、此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均为3年租金价格。
2、出租场所用于商业经营,个人不得参拍。报名前须经拍卖人方审核批准,不得变更经营项目,变更或增加经营项目需经委托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3、成交后租金按委托方租赁合同要求一次性支付,具体事宜以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4、标的物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9月16日12时止(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5、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缴纳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物软件使用费上限人民币10万元,并按约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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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卖竞价结果】
用户姓名 通过竞买号 于 年 月 日 在 于中拍平台展开的“ ”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竞买须知》、《拍卖公告》要求,按时完成余款交付、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最终成交以 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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