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略) 15万吨/年煅后石油焦筛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公开
东 (略) 15万吨/年煅后石油焦筛分项目于2023年10月7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的审批意见(东环利分建审[2023]035号)。
东 (略) 15万吨/年煅后石油焦筛分项目的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于2023年12月5日全部建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利津县凤凰城街道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津六路与利六路交叉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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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东 (略) 15万吨/年煅后石油焦筛分项 (略) (略) 利津县凤凰城街道山东利津经济开发区津六路与利六路交叉路口往东100米路北,厂址中线点坐标为118度13分54.266秒,37度30分17.661秒。本项目租赁1座生产车间,购置破碎筛选机、摇摆筛、提升机、自动分装系统、铲车、传送带、螺旋上料机等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等辅助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年产筛分15万吨煅后石油焦。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利津县环海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颗粒物, 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噪声:设备生产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处理,本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回用于0-2mm产品;沉淀池物料外委合理处置;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润滑油(HW08,900-217-08)、废润滑油桶(HW08,900-249-08)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