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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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1.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转让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转让标的,符合我国《担保法》、《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 (略) 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 (略) 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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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西长天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庐山风景名胜区庐山河西路108号 | 所在地区 | * - * | |
法定代表人 | 吴仁东 | 成立时间 | 2020-12-10 |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 (人民币) | 实收资本(万元) | 600.* | |
企业类型 | A19002 | 经济类型 | A05003 |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39RXJH8F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旅游业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养老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股东数量(个) | 2 | |||
债权金额(万元)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略) | 51 | ||
2 | (略) (略) | 49 |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2 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4.* | -10.* | -10.*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640.* | 1050.* | 589.*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05-31 | 140.* | 1.* | 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591.* | 1000.* | 591.* | |
其 他 披 露 事 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不放弃)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对受让方的要求及具体挂牌条件以正式挂牌的转让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2.本次2022年度审计报告披露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出具的《江西长天 (略) 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 号)2022年12月31日数据。 3.本项目预挂牌期间,凡有意向受让标的企业51%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意向受让方,可与 (略) (转让方)接洽,或对标的企业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将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4.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 (略) 认缴额306万元,实缴额306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51%; (略) (略) 认缴额294万元,实缴额294万元,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49% 5.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6.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产权转让价格应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7.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根据《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第七条,产权转让可在产权直接持有单位、企业增资可在标的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进行信息预披露,涉及需要履行最终批准程序的,应当进行相应提示。 (略) (下称“转让方”) (略) (略) 公开挂牌转让江西长天 (略) 51%股权及相关债权,已经转让方总经理办公会内部审议通过,在正式挂牌前将报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特此说明。 | |||
项目概述 | 江西长天集团持有的江西长天嘉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 |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