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 (略) 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委 (略) (略) 承担“ (略) 省 (略) (略)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情况及建设单位、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与环评工作程序,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 (略) 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省 (略) (略)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县洗洛乡欧溪村
建设性质:改扩建
开采规模:年生产10万t/a,服务年限47.0年。 (略) 采矿石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用表土层剥离、潜孔钻打孔、中深孔爆破、挖掘机装载、机械破碎、汽车公路运输方案。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县 (略)
地 址/邮编: (略) 省 (略) 县洗洛乡欧溪村/ ***
联系人: 方总
联系电话: ***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资质:乙级
地 址/邮编: (略) 区徐家棚街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6号地块一幢23层1-24号/ ***
联系人:刘海涛
联系方式:①电话: ***
②传真: ***
③Email: * 26.com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表评审-报告表修改完善-报告表批复。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意见。
②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③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有何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以及面谈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信息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建设单位: (略) 县 (略)
评价单位: (略) (略)
发布日期:2017年 2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