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武乡南区块煤层气开发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3-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7窗口
项目名称:山西省武乡南区块煤层气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武乡县、沁县和襄垣县境内
建设单位:山西蓝焰煤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西蓝焰煤 (略) 山西省武乡南区块煤层气开发项 (略) 武乡县、沁县和襄垣县境内,勘查开发面积201.247平方千米,开采目的层为山西组3上、3号和15号煤层,年产气量2亿立方米,建设期5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井场71座(现有井场19座,新建井场52座),采气井188口,集气站2座(武乡北集气站、武乡南集气站),采气管线75.1km、集气管线15.4km。项目建设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元。
2020年9月10日,该项目取得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07-03-*。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采用先进、节能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管道穿越河流、公路等施工方案须经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1.生态影响减缓措施。优化井场点位、 (略) 由和敷设形式,不得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临时工程,不得向敏感区排污倾废。施工期优先利 (略) 和设施,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 (略) 线,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土方工程应避开雨季合理安排施工期,严格控制开挖面和开挖量,对表土采取分层开挖、单独堆放、回填利用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利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初期采取加强管护等措施确保修复成效,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退役后的井场占地要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减轻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2.生态敏感区避让措施。优先避绕各类生态环境敏感区,最大程度减少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占用。部分管线施工临时占地占用基本农田,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原貌,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要求,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场地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管沟挖填随挖随用,减少土方存留时间及运输距离。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可燃气体引入燃烧装置燃烧后排放,禁止直接放空。选用高效节能环保型柴油动力机组和优质燃油, (略) 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施工期柴油发电机排气烟度须满足《 (略) 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中标准要求,其余污染物排放须满足《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及修改单中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运营期煤层气抽采、管道输送以及集气站加压的各个环节中,严禁直接向大气排放煤层气。井场、集气站及集输管道检修或事故放空的煤层气,引入装置区外的放空火炬系统进行燃烧处理,严禁直接向大气排放。采用密闭不停气清管工艺,减少清管作业放空量。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钻井废水须采取自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环节,不得外排。钻井压裂液贮存于井场内返排罐,循环利用于下一口钻井压裂,不得外排。气田施工末期钻井废水和压裂废水无法循环利用时,由罐车拉运至拟建排采水处理站处置。施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2.运营期每座井场设1座排采水池,武乡南集气站内设排采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规模400m3/d,处理工艺为“曝气调节+电絮凝+高效沉淀+活性砂过滤+电氧化”。井场排采水经罐车拉运至武乡南集气站排采水处理站处置,废水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中表3标准限值后, (略) 洒水、绿化,未取得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前,废水不得外排。武乡南集气站设生活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为5m3/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生物反应器+膜组件+消毒装置”。各集气站生活污水拉运至武乡南集气站处置后作为冲厕用水、道路绿化洒水,不得外排。
(五)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区块位于辛安泉域范围内,水环境较敏感,须开展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后方可实施。在施工阶段采用成熟有效的止水技术,防止出现连通不同含水层的情况,避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泥浆池、运营期的排采水池、危废暂存间及排采水处理站各类池体作为重点防渗区,站场其它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设置7处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辛安泉域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施工期废弃钻井泥浆全部进入泥浆池固化填埋处理。钻井岩屑部分用于填垫工业场地,部分进入泥浆池填埋。施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剥离表土区别存放,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
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清管废渣、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布 (略) 线,加强车辆保养,采用合理的降噪措施和工艺,施工便道尽量远离村庄,禁止村庄附近井场和管线工程夜间施工、运输,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期集气站优化工程平面布置,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在压缩机等强噪声源周围布置隔声板,并在外围植树绿化,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设备与管道之间的连接采用柔性连接,井场各场界昼、夜间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
1、2022年6月5日在 (略) 络媒体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向公众公开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报纸及张贴公告等三种方式同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9日在 (略) 络媒体进行了本次环评报告征询意见稿及公众 (略) 络公示,在2023年9月21日和9月22日在《长治日报》上刊登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询意见稿公示信息,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9日在项目周边的杏林坪村、后底沟村、史北村、圪台庄村、郑峪村公告栏张贴了公告。
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23年11月17日通过 (略) 络媒体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