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2-04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040
项目名称: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00元
其他医疗设备
标包1预算金额:(略).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略).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其他医疗设备 |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_标包1 | 6(台) | 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超声骨密度检测仪、视力筛查仪、医用冰箱、药品阴凉柜 | (略).00 | (略).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合同包1(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 (略) 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日期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3.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前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3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8、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经销商的需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在其经营许可范围内)。
3.9、所投产品是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准】字;所投产品不纳入医疗器械的 (略) 批复或其他证明材料。
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略)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为工业(制造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1:30 ,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现场获取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略)
时间:2024-12-04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投标供应商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代 (略) 进行投标备案登记。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107号
联系方式:091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4号君安大厦24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联系方式:(略)
陕西 (略)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