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namespace prefix = "o" /> | 江阴市华西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经营权 | |||||
项目编号 | WXCQZ23003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于2023年1月6日经江苏 (略) 办公会审议通过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1月11日 | 挂牌终止日期: 2023年1月19日 | ||||
转让方 名 称 | 江苏 (略) | |||||
标 的 概 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江苏 (略) 全资 (略) 华 (略) 的承包经营权,经营权有效期为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标的企业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华 (略) | ||||
公司类型 |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24X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80 | |||||
法定代表人 | 朱春红 | |||||
住所 | (略) 华士镇华西工业园区 | |||||
经营范围 | 混凝土的制造、加工。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理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60 | |||||
所属行业 | 混凝土加工制造业 | |||||
其他 |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近两年一期财务数据 | |||||
项目 所属期 | 2020年度 (审计数据) | 2021年度 (审计数据) | 2022年11月30日(未审计) | |||
资产总额 | 11665.05 | 15308.96 | 16409.82 | |||
负债总额 | 11173.49 | 13798.78 | 14628.27 | |||
所有者权益 | 491.56 | 1510.18 | 1781.55 | |||
营业收入 | 16510.40 | 18423.17 | 11829.55 | |||
利润总额 | -4.70 | 1226.85 | 318.46 | |||
净利润 | -123.27 | 1035.18 | 271.37 | |||
审计机构 | 无锡宝光 (略) | 江阴诚信 (略) | —— | |||
承包经营 主要要求 | 1、受让方每年须确保标的企业达到保底净利润,其中确保第一年的保底净利润不低于400万元,并且次年的保底净利润以上年为基础按照5%的增长率进行增长,即2024年保底净利润不低于420万元。如经转让方核算,任意一年标的企业经审计净利润不足上述保底净利润的,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向转让方补足;标的企业每年产生的经审计净利润超过保底净利润的,则超出保底净利润的部分由转让方、受让方各分配50%。若标的企业现金流不足的,则受让方应垫付资金出借给标的企业,用于支付转让方应分配的保底净利润和超额利润;后续标的企业资金收回时,受让方可以无息收回垫付资金。 2、标的企业应在每季度末最后一个自然日(合计支付三个季度,最后一个季度,按年度审计结果结算)前按照当年年度保底净利润的25%向转让方预分配利润,如标的企业现金流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就资金缺口部分出借给标的企业,并由标的企业支付给转让方。 3、标的企业当年度计提的账面折旧金额,需按季(前三季度)向转让方上缴25%的货币资金,上缴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次月的30日前;如无法实现货币资金的上缴,则按年利率5%计算资金成本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年度结束后,按最终审计的折旧金额进行年度结算,并随保底净利润一并上缴最后一季度折旧资金。 | |||||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混凝土加工、制造相关从业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最终成为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具体要求,具体要求详见《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见附件)。 4、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 (略) (户名:无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营业室,账号:*3480)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5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见附件)向转让方支付风险保证金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6、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综合评审的;④在综合评审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 |||||
备查文件 | 1、无锡宝光 (略) 出具的锡宝会审字(2021)第0468号《审计报告》。 2、江阴诚信 (略) 出具的诚信审(2022)2017号《审计报告》。 | |||||
其他说明 |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综合评审方式(价格60%、过往业绩与经营方案40%)决定最终受让方。 3、除转让方提供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内容规定的承包权利义务以外,受让方可与转让方就承包经营的有关事宜进一步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但不得违反《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实质性规定。 4、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查询《审计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5、交易服务费收费标 (略) 物价局文件执行。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黄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10-* | |||||
传真 | 0510-* |
项目名称< :namespace prefix = "o" /> | 江阴市华西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经营权 | |||||
项目编号 | WXCQZ23003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于2023年1月6日经江苏 (略) 办公会审议通过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1月11日 | 挂牌终止日期: 2023年1月19日 | ||||
转让方 名 称 | 江苏 (略) | |||||
标 的 概 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江苏 (略) 全资 (略) 华 (略) 的承包经营权,经营权有效期为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标的企业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华 (略) | ||||
公司类型 |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24X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80 | |||||
法定代表人 | 朱春红 | |||||
住所 | (略) 华士镇华西工业园区 | |||||
经营范围 | 混凝土的制造、加工。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理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60 | |||||
所属行业 | 混凝土加工制造业 | |||||
其他 |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近两年一期财务数据 | |||||
项目 所属期 | 2020年度 (审计数据) | 2021年度 (审计数据) | 2022年11月30日(未审计) | |||
资产总额 | 11665.05 | 15308.96 | 16409.82 | |||
负债总额 | 11173.49 | 13798.78 | 14628.27 | |||
所有者权益 | 491.56 | 1510.18 | 1781.55 | |||
营业收入 | 16510.40 | 18423.17 | 11829.55 | |||
利润总额 | -4.70 | 1226.85 | 318.46 | |||
净利润 | -123.27 | 1035.18 | 271.37 | |||
审计机构 | 无锡宝光 (略) | 江阴诚信 (略) | —— | |||
承包经营 主要要求 | 1、受让方每年须确保标的企业达到保底净利润,其中确保第一年的保底净利润不低于400万元,并且次年的保底净利润以上年为基础按照5%的增长率进行增长,即2024年保底净利润不低于420万元。如经转让方核算,任意一年标的企业经审计净利润不足上述保底净利润的,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向转让方补足;标的企业每年产生的经审计净利润超过保底净利润的,则超出保底净利润的部分由转让方、受让方各分配50%。若标的企业现金流不足的,则受让方应垫付资金出借给标的企业,用于支付转让方应分配的保底净利润和超额利润;后续标的企业资金收回时,受让方可以无息收回垫付资金。 2、标的企业应在每季度末最后一个自然日(合计支付三个季度,最后一个季度,按年度审计结果结算)前按照当年年度保底净利润的25%向转让方预分配利润,如标的企业现金流不足的,受让方应当就资金缺口部分出借给标的企业,并由标的企业支付给转让方。 3、标的企业当年度计提的账面折旧金额,需按季(前三季度)向转让方上缴25%的货币资金,上缴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次月的30日前;如无法实现货币资金的上缴,则按年利率5%计算资金成本从风险保证金中扣除。年度结束后,按最终审计的折旧金额进行年度结算,并随保底净利润一并上缴最后一季度折旧资金。 | |||||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混凝土加工、制造相关从业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最终成为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具体要求,具体要求详见《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见附件)。 4、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 (略) (户名:无 (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营业室,账号:*3480)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5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见附件)向转让方支付风险保证金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6、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综合评审的;④在综合评审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 |||||
备查文件 | 1、无锡宝光 (略) 出具的锡宝会审字(2021)第0468号《审计报告》。 2、江阴诚信 (略) 出具的诚信审(2022)2017号《审计报告》。 | |||||
其他说明 |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5个工作日。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综合评审方式(价格60%、过往业绩与经营方案40%)决定最终受让方。 3、除转让方提供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内容规定的承包权利义务以外,受让方可与转让方就承包经营的有关事宜进一步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但不得违反《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实质性规定。 4、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查询《审计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5、交易服务费收费标 (略) 物价局文件执行。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黄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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