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海自然资告字〔2023〕5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产业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年均销售(万元/公顷) | 年均税收 (万元/公顷)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人才指数(分)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1 | 海自然字23247号 | 袁花镇民丰路西侧、宁袁塘南侧 | 1.1121 | 二类工业用地 | 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292) | 1.65-2.5 | ≤60% | 6030 | 投产后前3年4665、6540、9345 | 投产后前3年165、300、615 | ≥2.5 | ≥1180.05 | ≥6 | 40 | 107 | 1070 |
2 | 海自然字23248号 | 袁花镇民丰路西侧、宁袁塘南侧 | 0.6419 | 二类工业用地 |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335) | 2.1-2.5 | ≤60% | 6480 | 投产后前3年6105、8550、12210 | 投产后前3年165、300、750 | ≥2.7 | ≥1704.7 | ≥6 | 至2051年4月14日止 | 35 | 35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定位等准入要求,地块报名前 (略) 工业项目准入评价。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
五、本次拍卖公告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27日;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27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16:00);
拍卖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00至产生最高价;
以上时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 (略) 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浙江江南 (略) ,地址: (略) 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 俞先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 (略) 梅园路20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 0573-* 余先生 杨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00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年均销售、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具体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表格)。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并及时报出让人、 (略) 发改局、 (略) 经信局备案。
2.海自然字23247号地块:①设置于地下的机动车泊位数应不少于机动车总泊位数的50%;②同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屋顶面积的分布式光伏安装比例应达到80%以上。③保留原有建筑物一幢,建筑面积3775.17平方米,该建筑物由土地出让竞得人以*元人民币(不含税) (略) 袁花镇人民政府回购。
3.海自然字23248号地块:①设置于地下的机动车泊位数应不少于机动车总泊位数的50%;②同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屋顶面积的分布式光伏安装比例应达到80%以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江南 (略)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