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綦江区福林水库工程水泥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2019〕109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水 (略) ,建 (略) 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75%及社会投资人出资25%,招 (略) 水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綦江区东溪镇福林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福林水库(中型)工程位于綦江区东溪镇福林村,集雨面积45.19平方千米,拟建最大坝高72.5米,坝顶高程500.5米,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灌区和供水)两大部分组成。枢纽工程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取水塔、引水隧洞、上坝道路和附属管理房等;输水工程主要由总干渠、新庙干渠、篆塘支渠、赶水支渠、场镇供水支管以及渠(管)线建筑物等部分组成,输水工程由主干渠、干渠、支渠组成,共 4 条总长 24 公里。工程开发主要任务是以农业灌溉和场镇供水为主,兼有灌区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拟建水库正常蓄水位498米,死水位455米,调节库容936万立方米,校核洪水位500.08米,总库容1124万立方米。工程建成后可以解决东溪、赶水、篆塘等镇18个村1.6万农村居民、6.92万场镇居民和3.68万亩的农田灌溉用水问题。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7276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688.97万元
2.4 招标范围:
福林水库(中型)工程位于綦江区东溪镇福林村,集雨面积45.19平方千米,拟建最大坝高72.5米,坝顶高程500.5米,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灌区和供水)两大部分组成。本次招标范围:枢纽工程和灌渠工程。
2.5 供货期:365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
(1)具有水泥制造或者销售的资质证书
(2)具备保证供货的运输保障措施。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水泥供应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水 (略) | 代理机构: | (略) 中平 (略) |
地址: | 地址: | (略) 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3幢26-1至26-7 | |
联系人: | 王冰 | 联系人: | 张智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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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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