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 | 项目名称 | (略) 罗湖 (略) 南侧二楼标的3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4年01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1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略) 罗湖 (略) 5018 (略) 南侧二楼 |
面积/数量 | 24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90元/平方米/月(含5元/㎡/月物业管理费)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 承租方按时缴纳装修保证金、租赁押金、进场保证金、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燃气费、暖气费、垃圾处置费等); 2. 承租方承担该承租物业的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的主体责任,需与出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2.1 承租方场所的建筑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及施工安装,包括消防平面布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配置等; 2.2 承租方场所使用的装修装饰材料须符合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和防火技术要求; 2.3 承租方场所使用的消防设备设施必 (略) 现有的系统, (略) 现有消防系统(美国爱德华)完全匹配,并可以正常运行。系统调试和图文编 (略) (略) 对接,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2.4 承租方场所使用的消防设备 (略) 进行月度的检查、维修保养,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未涉及的项目与消防维保单位直接对接协商; 2.5 承租方场所负责对使用的消防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和巡查,有义务进行保护和管理。消防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损坏,要及时报告,并维修或更换,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未涉及的项目与消防维保单位直接对接协商; 2.6 承租方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健全并实施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的相关制度,配备相应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完成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服从出租方管理,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开展安全检查; 2.7 承租方装修须报相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装修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及时将住建和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2.8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开展消防改造等事项必须相关部门审批,并报出租方备案同意; 2.9 完成装修开业前,提交以下相关文件,方可营业: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3. 承租方不能转租、分租,不能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3.1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如需对承租物业进行重新装修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严禁自行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包括屋盖、梁、柱、楼梯、支撑、墙体、连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立杆、柱、框架柱、支墩、屋架、等)或明显加大荷载;不得削弱房屋结构整体稳定性和抗震性;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3.2 承租方不得凿除地面和房顶层,有防水层的不得破坏原有防水层。需要做卫生间的必须做好防水处理,应当按照防水相关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报出租方备案同意,并做闭水试验; 4. 出租场地的空调、水、电应注意的事项: 4.1 承租方需自行安装电表,电表需要供电权威部门检测效验,安装位置及供电接驳点为租赁位置楼层的强电井内,电费单价按供电局规定电价收取电费; 4.2 承租方需要自行安装水表,水表需要供水权威部门检测效验,同时需要安装止回阀,安装位置及供水接驳点为租赁位置楼层的管道井内,水费单价按水务局规定单价收取水费、排污费、垃圾处理费; 4.3 本项目中央空调系统,承租方需自行安装,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必须按出租方指定位置安装; 5. 本项目不接受以挂靠或联合的形式进行承租,不接受分包转包的行为; 6. 在租赁期限内,如遇政府征收、土 (略) 更新等原因,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自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租赁期限视为到期,合同终止日为书面通知送达之日,承租方须在合同终止日起1个月内完成搬迁,并将清空的租赁物业退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 (略) 更新等原因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7. 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8. 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文件,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前往物业实地踏勘(未踏勘的意向承租方默认已踏勘),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有任何对出租物业的疑问,必须在踏勘现场时提出,踏勘后需签署踏勘承诺书,踏勘后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有权不受理对项目相关情况提出的异议,承租方不得以对物业的歧义理解向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提出赔偿(补偿),未参与统一踏勘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已自行踏勘,须签署踏勘承诺书; 10. 租赁押金:两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格计算)。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信用报告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司法判决三个类别中无记录,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网站查询为准); 3.意向承租方在原出租单位经营时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不存在到期赖店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或有官司诉讼,没有欠薪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格式自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5.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6.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7.按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3条提供资料; 8.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4.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5.按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3条提供资料; 6.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郭先生;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略) | ||
地址 | (略) 罗湖 (略) 5018 (略) 北门三楼经营发展部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64,8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 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 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 1.2 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联交所组织的交易活动; 1.3 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2. 承租方在报名承租前应全面了解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面积、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自行装修费用等); 3. 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合格报批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通过验收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4. 承租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证件文件复印件提交出租方留存; 5. 承租方重新装修必须经过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达到政府标准或出租方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6.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7.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名称须与递交深圳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承租方违约; 8.报价加价幅度1元/㎡/月的整数倍; 9.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号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10.此物业使用中,目前租期至202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