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20万平方米PVC墙板、扣板建设项目的批复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20万平方米PVC墙板、扣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芷江县芷江镇黄*街1 (略) 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12月26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平方米PVC墙板、扣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中阳溪村 |
建设单位 | 芷江华美家新型建材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洛家井村,与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洛家井村民委员会合股,年产20万平方米PVC墙板、扣板建设项目,占地4000m2,投资11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混料线3条,PVC墙板生产线5条,PVC扣板生产线4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用水主要是冷却水,采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挤出机出口、贴合工序产生非*烷总烃、氯化氢、臭气浓度采用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搅拌工序、挤出机出口、贴合工序无组织排放采用封闭式车间,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消声、减振、隔声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袋、桶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采用加盖的垃圾收集桶进行收集,并且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集中处置;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