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无盖章)揭市环(惠来)审(2024〕9号关于惠来县隆江镇金交 (略) 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 揭市环(惠来)审 | 2024年12月19日 | (略) 惠来县 (略) | 惠来县隆江镇金交椅村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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