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送企业遴选意向公开
我院近期就以下项目进行遴选,为保证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就下述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积极参与、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如对公示项目需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一、项目名称:中药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JLYY-W9001
三、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预算仅作为采购金额的预估,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五、公示时限: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
六、回复意见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釆购活动。生产场经 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 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 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包的釆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填写质疑建议书,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扫描发送邮箱等 (略) 。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有效公示期内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将在收到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上发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九、附件
1.项目方案
2.产品目录
(略) 址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