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太原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环境卫生综合基地 |
建设地点 | (略) 阳曲县 |
建设单位 | (略) 容环境卫生中心 |
环评机构 | 山西德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新建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融雪剂储存和溶化车间、清扫车泥水分离设施、环卫加水站设备、环卫泄水点等相关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运营后:1、大件垃圾破碎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其他垃圾卸料车间废气经化学洗涤塔+植物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其他垃圾压缩、转运车间废气经离子风除臭系统+空间雾化除臭系统后,再经化学洗涤塔+植物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厨余垃圾卸料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再经化学洗涤塔+植物液喷淋塔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厨余垃圾转运车间废气经空间雾化除臭系统处理后,再经化学洗涤塔+植物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经离子风除臭系统+空间雾化除臭系统联合处理。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与冲洗废水、除尘除臭系统废水等混合废水经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渗滤液收集后送往侯村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处理。 3、泥渣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进入转运中心与其他待处理垃圾压缩后运至焚烧发电厂;废铁、可回收 (略) ;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4、本项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