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相关要求,现将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泸州)有限公司“石洞郎酒浓香型白酒生产基地2*4t/h锅炉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泸州)有限公 (略) (略) 石洞镇郎酒大道一段180号,项目竣工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调试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