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 (略) 自然资源局
承包人(全称):吉 (略) (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土地整治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土地整治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略) 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二期一批次)9标段
工程地点:大岭镇
工程内容:
1、房屋拆除、土地平整、翻耕、建筑垃圾外运、施肥工程:
2、建设规模:87.7261公顷
3、新增耕地面积:75.2289公顷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吉自然资函【2022】37号
资金来源: (略) 级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任务(工程量)
(略) 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设计方案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2年7月16日 竣工日期:2023年5月2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91天。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或规范:满足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2、等级要求:合格,符合“ (略) 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规划设计书”设计的标准。
五、合同价款
1、取费依据:国土资源部、吉林省财政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版) (略) 物价局出具 (略) 场价格。
2、取费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 版及相关国家最新定额标准)。3、合同总价款:¥*.42(大写:*佰***万零*佰**元*角*分人民币)
4、支付时间:按工程施工进度,经*方审核合格后,拨付工程进度款。
5、支付方式:汇入*方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吉 (略) (略)
开户银行:松原宁江惠民 (略) 康宁支行
银行帐号:*****0018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7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521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署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李开
委托代表人:赵英立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