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1日我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兼传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奎屯宏 (略) 仓储项目(点击可链接报告表全文) |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密街以西,阿克苏东路以南 | 奎屯宏 (略) | 新疆德 (略) | 2023-6-1 |
2 | 奎屯 (略) 工业气体充装项目(点击可链接报告表全文) |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纵二路以西、启航路以南 | 奎屯 (略) | 新疆朗 (略) | 2023-6-1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