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泰盛(宿州) (略) 《生物质热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生物质热电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043县道以北、天门大道以南、含城路以东 | ||
建设单位: | 泰盛(宿州)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伊尔思 (略) | ||
公示时间: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泰盛(宿州) (略) 生物质热电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名称:泰盛(宿州) (略) 建设地点:泰盛(宿州) (略) 现状厂区内 投资总额:37065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化水站浓水和反冲洗废水、锅炉定排水可在厂区内回用。项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循环冷却排污水经厂区扩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宿马园区北部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新濉河。 废气:项目两套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焚烧烟气分别经一套“SDS脱硫+袋式除尘+SCR脱硝”处理,共同经一根100m高、3.2m内径烟囱排放;破碎机产生的粉尘各经一套袋式除尘处理后,共同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灰库、渣仓、小苏打仓进料粉尘采用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噪声:锅炉、汽轮机排气管设消声器;空压机、风机、发电机等设减震基座、采用隔声罩等降噪、减震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布局。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灰渣可委外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催化剂、废树脂等集中收集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废暂存间、氨水罐区、柴油罐区、化水车间酸碱罐、事故应急池、渣仓、扩建污水处理站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其他区域一般防渗;依托厂区现有地下水监控井,定期进行监测。氨水罐区设置围堰,并安装氨气泄漏报警设备。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邮箱: | 通讯地址: | (略) 高新区埇上路5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