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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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赛德广场裙楼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项目 | (略) (略) | (略) 南开区红旗路与津河交口东南侧水畔花园9号楼商业2 | 津诚环安(天津) (略) | (略) (略) 投资50万元,租 (略) 南开区红旗路与津河交口东南侧水畔花园9号楼商业2现有商铺,建设“ (略) 项目”。本项目投资50万元,租赁房屋建筑面积199.40㎡,设有前台接待、美容洗澡间、诊室1、诊室2、危废暂存间、等候咨询区、X光室、化验室、药房、清洗室、晾晒区、宠物间(1-4)、手术室、手术准备室、库房等,主要承担猫与犬动物疾病预防、诊疗、动物防疫、手术及美容等服务,宠物接诊量约为10只/天(其中诊疗、手术约3只/天), 美容、洗澡服务约7只/天。 | 1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无生化处理过程,仅为消毒工艺,且污水处理设施为密闭结构,平时无异味产生,清理沉渣时产生少量异味通过喷洒植物除臭剂方式去除。宠物排泄物产生的异味通过及时清理粪便、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方式去除。根据预测,本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满足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和环境敏感目标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水 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均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三级标准限值,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宠物洗澡废水和地面清洗水经商铺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各污染物均满足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污水最终排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空调室外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和宠物日常偶发叫声。通过对设备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有效治理措施。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士对宠物进行管理、安抚等多种措施,加大对宠物叫声的衰减力度,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沉渣、患病动物粪便、废灯管为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物、输液瓶(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修剪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一并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处置合理有明确去向,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日至11月30 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