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石城县 (略) 从宁都县购买河砂堆放在屏山创业园,经研究,决定采取竞价销售方式予以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竞价资格
自然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与。
二、竞价条件
本次竞价销售的砂石系从宁都县购买堆放在屏山创业园堆场内的河砂(大约5000立方米,具体方量以第三方测量为准),竞价销售底价为91元每立方米,以最高价为中标价,报名保证金5万元。
三、竞价购砂程序
1、在报名起止时间内竞价人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还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到石城县 (略) 查验报名,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并上交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价人在报名时向石 (略) 缴纳保证金5万元确认参与竞价资格(竞价人在转账时备注“竞价保证金”);
3、通过竞价以最高报价确定中选人,核发成交确认书;
4、中选人凭成交确认书和剩余购砂款缴款凭证到石城县 (略) (琴江镇莲城北路66号)签订购销合同后, (略) 指定负责同志联系组织调运。本次竞价砂石为中选人自行上车,石城县 (略) 补贴5元/m3上车费用。
四、报名和竞价起止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起始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9点整至11月 23日下午17点整
报名地点:石城县 (略) 四楼经营管理部
竞价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下午15点00分
竞价地点:石城县 (略) 六楼会议室
联 系 人:李呈添
联系电话:*
五、其它需明确事宜
1、参与报名须在竞价前自行到现场了解运输道路、方量、砂子规格和含泥量等情况(本次竞价销售 (略) 测量方量为准),递交了报名表即表示接受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并对自己参与竞价的行为负责。中选人须在2024年3月23日之前将竞价砂装运完毕,逾期未安排调运或未调运完视为自动放弃其买受人权利,石城县 (略) 有权停止安排装运并扣除购砂定金。
2、2023年11月23日17:00时竞价保证金必须到达指定账户内,若银行进账单中无竞价人的名字、报名表与进帐单名称不一致或超过规定时间到账,竞价人将被取消竞价资格。若中选人未按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取消其买受人资格。
3、未中选者的竞价保证金从竞价第二天计算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者报名保证金变为购砂定金,自动转为购砂款。中选者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购砂款,砂款到账后即可安排车辆装运,未足额支付货款时*方有权拒绝安排装砂。
4、中标人须严格按照交通部门规定装运,遇超限超载或改装车辆,砂场有权拒绝车辆进场装砂,其一切交通运输等安全事故责任及城管和治超等责任由中选人自行负责。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石城县 (略) 。
6、保证金缴款账号:
开户行: (略) 农村信用社 ?
户 ?名:石城县 (略)
账 ?号:*748
?石城县 (略)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