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蓝口镇圩镇街道人行道和绿化工程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 (略) (略) 发布时间:2022-11-09 11:27:44
采购计划编号:*-2022-*预算金额:3,* 元采购品目:其他建筑工程
代理机构: (略) (略) 项目经办人:朱春燕项目负责人:朱春燕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源县蓝口镇圩镇街道人行道和绿化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1-21 10:00:00,更正为:2022-11-22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11-21 10:00:00,更正为:2022-11-22 10:00:00。
原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 (略) 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 (略) 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 (略) 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
7.疫情防控要求: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期间来我司办理业务,请配合以下防控工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签到时须出示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所有来我司办理业务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行程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3)疫情期间开标活动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委派1名身体健康的人员参加开标。
4)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开标现场须单独提交有关疫情防控的《供应商承诺书》(见公告附件)
5)如河源疫情防控指挥中心有新规定,按其最新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源县蓝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源县蓝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源 (略) (略) 南B11、12卡第五层501室
联系方式: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762-*
(略) (略)
2022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