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绿化项目- (略) 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造林及养护项目核查(第二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林业绿化项目- (略) 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造林及养护项目核查(第二年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林业绿化项目- (略) 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造林及养护项目核查(第二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林业绿化项目- (略) 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造林及养护项目核查(第二年度)
二、预算:共计*元
三、项目概况:林业绿化项目- (略) 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造林及养护项目核查,涉及法库县、康平县、 (略) 、辽中区、于洪区、大东区、苏家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北新区、浑南区共10个区县(市),共需核查面积约23.*亩。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七、履约地点 (略) 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林业绿化项目- (略) 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造林及养护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此项目核查服务,要求承建单位完成如下工作:
(一)项目内容
(略) 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造林及养护项目进行核查工作。 (略) 2021年春季“315”造林及养护项目,涉及法库县、康平县、 (略) 、辽中区、于洪区、大东区、苏家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北新区、浑南区共10个区县(市),需核查面积约21.*亩;棋盘山地区“4.17”森林火灾受灾林地生态修复造林及养护项目,涉及浑南区2020年度、2021年度和沈北新区2021年度造林及养护项目,需核查面积约1.*亩。
1、核查资料收集整理
收集整理造林及养护单位上报的补植补造成果统计表及图形文件、上一年度造林及养护核查成果统计表。
2、外业核查
对造林及养护小班进行全面复核。重点核查已有造林树种、成活率、造林年度、抚育、间种作物情况等;补植树种、苗木规格、造林年度、成活率、抚育、间种作物情况等;补造树种、苗木规格、面积、造林年度、成活率、抚育、间种作物情况等。
3、内业整理
a.与2021年核查数据比对分析
b.梳理补植情况、苗木规格、成活率、树种
4、成果编制
编制造林核查统计表、补植情况统计表、补造情况统计表、核查成果报告。
(二)数学基准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支付成交响应总价的20%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支付剩余全部款项,具体支付金额为实际核查面积及供应商的成交单价的乘积减去响应总价的20%
付款条件:交付全部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0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 (略) 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 (略) 、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 (略) (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和平 (略) 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57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王博
电话: 024-*-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