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 米 (略) 定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11时至2023年4月27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 (略) 米东区龙河南路83号2幢1单元302室房产,建筑面积为96.3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混合结构,所在楼宇总层数为地上6层,地下1层,拍卖标的位于第3层,一梯二户。竣工时间为2002年12月1日,不动产权证号:乌房权证米字第*号,详见“中浩估价字*号”评估报告。
评估价:*元,起拍价:*.5元
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1.本次拍卖提供的室内照片仅供参考,标的物已评估报告公示的毛坯为准,法院和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2.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① 暖气费:2022年度-2023年度 欠费金额为947.44元;②水,电,天燃气为插卡式,(标的物欠费仅供参考,以实际缴费单据金额为准);3.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4.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税务机关税款结清票据及相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5.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米 (略) (地址: (略) 米东区振兴中路12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
法院地址: (略) 米东区振兴中路120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 (略)
联系人:杨主任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 (略) 天山区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15楼1501
(略) 米 (略)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