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产厂房及周边设施建设项目
6# (略) 理厂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生产厂房及周边设施建设项目6# (略) 理厂装修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到赣州 (略) 免费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6日9点00分前将投标文件按照要求送达至赣州 (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001
项目名称: (略) 生产厂房及周边设施建设项目6# (略) 理厂装修工程
项目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略) 生产厂房及周边设施建设项目6# (略) 理厂装修工程 | 1 | 项 | #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响应供应商必须为宁都县登峰 (略) (略) 入库施工企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响应供应商可在2024年7 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前到赣州 (略) 或网上邮件报名(邮件报名须提供:公司全称及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资质证书委托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等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63.com邮箱)。
(四)获取招标文件
响应供应商可在2024年7 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7∶30前到赣州 (略) 获取(领取文件时必须带委托人身份 (略) 公章)。
(五)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
2024年 7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 (略)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华都豪庭3栋1楼,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磋商招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六)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但不得超过控制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2、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万元整(¥#.00元)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须在2024年7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银行转账并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户名:赣州 (略)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账 号:2859 0001 0308 0001 048
(2)响应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转入采购单位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当月支付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项目整体装修装饰完工,通过专项验收后,付至总工程量的90%;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7%,剩余 3%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满2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无息)。#方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并经#方核验无误后方可支付(提供现场验收清单)。
(八)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 (略) ;节能,环保;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采购信息发布媒介:宁都县登峰 (略) (略) 。
(十一)特別提醒: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编辑方案如需要基础资料,请联系采购单位(需带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诺书及保密协议等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十二)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日,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都县登峰 (略) 宁都分公司
地 址: (略) 宁都县梅江镇工业园
联系方式: 邱先生# 肖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赣州 (略)
地 址: 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102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邱先生#肖先生#
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