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定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选聘定安县定城镇 ZD2023-01、02、03 地块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准确识别定安县定城镇 ZD2023-01、02、03 地块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试行)》(琼办发〔2018〕25号)、《中共定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定安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定政委字〔2022〕11号)的要求,我镇拟公开选聘一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定安县定城镇 ZD2023-01、02、03 地块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选聘。
(二)项目地点
定安县定城镇南珠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坡村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居民小组,杨墩坡第七居民小组,南珠四、五居民小组,定安县定城镇后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后山第一、二居民小组,良田二居民小组(具体涉及的居民小组以实际征收为准。)
(三)项目规模
项目用地涉及228.63亩,其中拟征收定城镇下洋坡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经济社,杨墩坡七经济社,南珠四、五经济社,后山一、二经济社,良田二经济社,未确权地。(具体被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和面积,以实际征收勘测定界图的数据为准)
(四)选聘办法:我镇将统一拆封报价函,在符合报价条件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单位为中标单位,有效报价的单位不足三家则本次选聘作废。
(五)服务内容:编制定安县定城镇 ZD2023-01、02、03 地块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六)服务工期:20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相关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业绩。
(三)提供稳评从业人员资质证书。
(四)信誉要求:
(1)须书面承诺报名材料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2)被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本次不接受报名。
三、报价要求
报价不得高于10万元,包含项目所需的工作费用、差旅费、通讯费、现场勘查费、资料费、增值税等一切费用。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公司简介资料、资质证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独立密封报价函等(除原件外,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单位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报价函格式自拟,须注明具体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本次报价要求上限价格。报价函须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他方式报价无效。
(三)只接受上述书面材料送达,经审核原件无误后接受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和增补材料;不接受电话、投寄资料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定安县定城镇定仙路5号镇政府办公大楼3楼征地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海秀,联系电话:0898-*。
报名地址:定安县定城镇定仙路5号镇政府办公大楼3楼征地办。
定安县定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