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来凤县蓝河流域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LF-*QT-*)
第一次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澄清及修改:
人员要求修改为“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 (略) 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③施工负责人:水利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人。市政施工负责人:市政施工 (略) 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人。④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中专及以上学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⑤施工管理员(1人): (略) 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管理员(1人): (略) 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员(2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或C3)和机械(C1或C3)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C1)或综合类(C3)。”
-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参照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来凤县乡村 (略)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