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物业公司第二季度到期资产招租
信息披露日期:2024-12-11 至 2024-12-17
招租资产清单 | ||||||||||
序号 | 资产名称 | 有无产权 | 招租面积(㎡) | 资产现状 | 招租底价(元/年) | 租期不超过(年) | 租金支付条款(月/季/半年/年) | 保证金(元) | 是否有原租户 | 备注 |
标的12 | 淡水巷原贵柴 (略) 11号门面 | 有 | 11.55 | 存在占用 | 9840 | 5 | 月 | 2000 | 是 | |
标的14 | 淡水巷原贵柴 (略) 4号门面 | 有 | 15.36 | 存在占用 | (略) | 5 | 月 | 3000 | 是 | |
标的15 | 淡水巷原贵柴 (略) 2号单车棚 | 有 | 325.42 | 存在占用 | (略) | 5 | 月 | 5500 | 是 | |
标的26 | (略) 场15、17号门面 | 无 | 26.68 | 存在占用 | (略) | 5 | 月 | 2400 | 是 | |
标的31 | 三 (略) 美林居1单元402 | 有 | 59.83 | 租赁中 | 7800 | 5 | 月 | 1560 | 是 | |
标的33 | (略) 黔灵乡偏坡村1幢1-3层(2楼11号)、2幢1层(2号库房) | 无 | 249.84 | 租赁中 | (略) | 5 | 月 | 9000 | 是 | |
标的37 | (略) 169号A7(两间砖混结构) | 有 | 79.05 | 存在占用 | (略) | 5 | 月 | 7200 | 是 | |
标的40 | (略) 朝阳巷两套住房 | 有 | 117.98 | 存在占用 | (略) | 5 | 月 | 3200 | 是 | |
标的41 | (略) 477号1层1号( (略) 113号) | 有 | 25.42 | 租赁中 | (略) | 5 | 月 | (略) | 是 | |
标的57 | (略) 君子巷38号B栋1层(5号房) | 有 | 27.38 | 租赁中 | (略) | 5 | 月 | 2760 | 是 | |
标的63 | (略) 16号(原青山酒店第一层) | 有 | 129.04 | 租赁中 | (略) | 5 | 月 | 3800 | 是 | |
标的77 | (略) 85号3栋2单元502室 | 无 | 51.33 | 租赁中 | 8628 | 5 | 月 | 1800 | 是 | |
标的82 | 花溪大道中段170号石锦巷32号(2)号门面 | 无 | 13.98 | 租赁中 | (略) | 5 | 月 | 6480 | 是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是 □否 □未安装 | ||||||||
电 | □是 □否 □未安装 | |||||||||
燃气 | □是 □否 □未安装 | |||||||||
电话 | □是 □否 □未安装 | |||||||||
光纤 | □是 □否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是 □否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准。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招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招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方投入的装修。 5. (略) 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其他条款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7.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产生新承租户的,新承租户需自行与原承租户协商腾房搬离时间。 8.承租方装修前应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和提交《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免租期原则不超过30天。 9.若承租方合同签订租期为2年的,租金第二年递增2%;若承租户合同签订租期为3年的,租金在第三年递增2%,若承租户合同签订租期为5年的,从第3年开始逐年递增2%,直至租期结束。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资格条件 |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征信良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公开招租。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无 | |||||||||
对租赁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
租金挂牌价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按月支付 | 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照月度支付。 | ||||||||
租赁押金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租赁押金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作为承租方对所租整体房产以及履约能力的保证,押金在租赁期满后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押金不计息)。 | ||||||||
交易保证金 | 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租方审核并确认其承租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承租方。 | 报名资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5、交易保证金须知;6、要求的其他资料。(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贵州阳 (略) 服务费标准》向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租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 1、本招租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租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承租方接触或协商标的租赁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租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贵州阳 (略) 开户行:贵阳农村 (略) 账号:(略)(略) | |||||||||
附注: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贵州阳 (略) 交易保证金须知执行。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承租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项目经理: 杨经理 联系电话: 0851-(略)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58号联合广场A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