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19 文章来源: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儋州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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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 |
儋州滨海 (略) " | |
(略) (略) 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 (略) 生态静脉产业园)内 | |
海南 (略) |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50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004.28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综合厂房(包含污泥预处理车间、发酵车间、回料仓库、辅料仓库以及成品仓库)、1栋2层综合楼、变配电间、机修间、门卫室,配套建设地磅、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厂区道路、绿化等。 | |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规划。项目建成后,落实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控制污染的防治措施,项目营运后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是可行的。 | |
本项目为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0、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 (略) 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六、其他——(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1.“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略) 产业政策。同时,本项目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限制项目,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相符。因此,本项目符合海南地方产业政策。本项 (略) “三线一单”的要、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建城〔2009〕23号)及《 (略) 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琼发改环资〔2023〕200号)的要求。 | |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项目占用地块属于“环卫设施用地”, (略) 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规划符合要求。项目用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未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要求。本项目已纳入《 (略) 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略) “十四五”在建拟建污泥处置项目名单,选址与实施方案要求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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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污泥恶臭、辅料装卸粉尘、化验室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及厨房油烟。 ⑴针对污泥恶臭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综合车间封闭设置,车间内采用钢板进行分区密闭处理,生产期间所有车间均封闭门窗操作,负压收集。 ②项目建设1套“化学洗涤法+生物过滤法”除臭设备+15m排气筒对污泥预处理车间、好氧发酵车间、回料车间、成品车间进行除臭,设计总风量为60000m3/h。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中的可行技术,本项目恶臭气体处理工艺属于可行技术,项目经除臭系统处理后可以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限值要求。③污泥车间定期喷洒除臭剂。④项目投运后污泥来料运输由各大污水处理厂承担,车型采用密闭的自卸式污泥罐车,避免运输途中滴漏,加强污泥运输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推行污泥转运联单跟踪制度。在进出厂区经洗车区进行车身及轮胎清洁。 ⑵辅料装卸粉尘:项目辅料含水率约为40%,辅料堆存和卸料过程产生粉尘量较小,辅料仓库位于生产车间内,属于密闭形式,装卸粉尘自然沉降于车间内。(3)化验室废气:项目化验室废气主要为酸雾和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较小,通过通风橱+活性炭处理后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4)柴油发电机废气:项目柴油发电机为应急状态下使用,使用时间较短,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量较小,经发电机外墙排放口排放。(5)油烟废气: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烟管道排放。综上,本项目营运期废气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2、水污染:全厂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排水系统。本项目废水来源主要为包括员工生活污水、除臭系统排水、化验室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厂区初期雨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除臭系统排水、化验室废气等一并排至厂区污水收集池后泵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初期雨水收集至雨水收集池后,分批泵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处理处理达标尾水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除臭系统补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工艺为“格栅+调节池+除砂系统+厌氧+好氧MBR膜+消毒”,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环境卫生管理业》(HJ1106-2020),本项目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属于可行技术。 3、噪声 本项目噪声设备在通过合理布局,并对相应生产设备设置减震装置、基础固定,厂房隔声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运营期固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化验室废液、化验室废药品及废包装物、废机油、人员生活垃圾。其中菌种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化验室废液、化验室废药品及废包装物、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污泥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林地用泥质》(CJ/T 362-2011)泥质控制标准;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 |
1)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经检测,项目周边区域氨、硫化氢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标准要求;区域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2)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无需开展监测。(3)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为距离项目东北侧400m处的松林岭灌渠,根据《 (略)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中心(近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1月)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4)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偏酸性,各个监测点除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外,其余各个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5)项目区域土壤环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项目周边林地的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的要求。 | |
加强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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