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信息公开
项目于2023年3月9日取得了红河州 (略) 出具的“红河州 (略) 关于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红环审[2023]19号)”。项目于2023年3月开始建设,于2024年8月竣工投入生产,现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照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建成,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 (略)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30日组织对配套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了验收,如实查验、监测、记载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形成验收意见,完成验收报告。现将对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2月5日(共20个工作日)。我单位承诺,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1、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其他事项说明
3、验收意见
链接:http://**提取码: ib5f
联系人:李安 联系方式:*
建水 (略)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