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采购文件规定, (略) 委党校(河北太 (略) )拟对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
(略) 委党校(河北太 (略)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比选项目。
二、项目期限
期限三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比选项目简介
主要 (略) 委党校(河北太 (略) )货物、服务、工程的采购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材、物业、家具、电子设备,以及达到资金限额的建筑物及设备的维修维护等。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完成相应服务所必须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记录名单;
(5)中国 (略) 政府采购代理 (略) 上查询页;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方式
1.本次比选活动通 (略) 委 (略) 站公开发布。有意向的企业请认真阅读邀请函(本公告附件1),将回执(本公告附件2)于2024年12月3日17:00前,填好并盖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2024年12月3日17:00前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时—11时;下午15时—17时)报联系老师登记,过期不再受理。
未联系登记或未发送回执的企业一律不准参与该次比选。
2. 比选时间:2024年12月5日上午9:30。
我单位工作人员将集中审核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对符合要求的,将电话通知,到我校现场提交申请书,并参加比选。
3.比选地点: (略) (略) (略) 委党校行政楼3楼会议室。供应商应于比选开始前半个小时达到比选地点。
六、成交人确定
参加本次比选的企业应根据本公告第四条所列条件,按照比选申请书(本公告附件3)格式,完成申请书(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的准备。
在比选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比选申请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比选。
(一)对比选申请书进行审查,剔除无效申请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无效申请文件,除此以外,评审小组不得再以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来判定无效申请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2、迟到的;
3、营业执照和招标代理资格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4、未按规定盖章的;
5、发现在比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6、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制作相应表格和内容的;
7、未实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
(二)由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分表见本公告附件4),对比选申请书内容逐项打分,计算得分。
(三)根据得分高低,确定得分排名最高的为成交人,得分最高且得分相同的,全部列为成交人。
(四)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确定后,比选人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比选人与成交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成交人的比选申请书订立书面招标代理合同。
七、其他要求
1、由于我单位工作性质特殊,选中合作的代理机构应该服务态度良好,在要求服务时间内不得以人手不够、材料缺乏、工作人员下班等理由拒绝、延迟服务。如出现类似情况,我校有权与代理机构终止合作。
2、代理机构在整个比选流程中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资格。
3、本公告其他事项由我校相关人员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及邮箱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310-#
材料报送邮箱:*@*63.com
(略) 委党校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