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标准地)出让公告
明自然资规告字〔 * 〕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 (略) 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自然 (略) 对以下5宗国有建设用 (略) 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面 积 (㎡) | 规划 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 )1 | 绿色水性涂料产业园嘉宝莉路以南、碧橙新材料以东、福川新材料以西 | * .51(70.13亩) | 工业 | 50年 | ≥0.6 | ≥40% | ≤15% | * .90 | * .90 | 5.00 |
( * )2 | 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罗岗河以南、固克路以北、樱花涂料以西 | * .41(60.01亩) | 工业 | 50年 | ≥0.6 | ≥40% | ≤15% | * .10 | * .10 | 5.00 |
( * )3 | 明光市化工集中区三棵树路以东、纬七路以南、都珀新材料以西 | * .27(67.13亩) | 工业 | 50年 | ≥0.6 | ≥40% | ≤15% | * .70 | * .70 | 5.00 |
( * )4 | (略) 新区淮河大道以南、八岭湖路以北、哥伦布智能科技以东、宝塔山路以西 | * .08( * .65亩) | 工业 | 50年 | ≥1.2 | ≥40% | ≤15% | * .40 | * .40 | 5.00 |
( * )5 | 明光市振兴大道与韩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 * .81(49.40亩) | 工业 | 50年 | ≥1.0 | ≥40% | ≤15% | * .20 | * .20 | 5.00 |
上述宗地的具体规划要求及代建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 (略) 。
本次出让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按照《滁州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条件和出让流程的通知》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有拖欠土地价款、违法 (略) 、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情形之一除外)。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竞买保证 (略) 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6、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接受竞买报名时间
申请人应于 * 年2月28日至 * 年3月19日,到明光市土 (略) 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交竞买申请。
五、公开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 * 年3月19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拍卖时间: * 年3月21日上午9:30;
拍卖地点:明光市公 (略) 第一开标室(明光市祁仓路98号);
拍卖方式: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 * 年3月19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竞买人不足3个的,将直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期间仍可申请报名,报名截止日: * 年3月27日17时。
挂牌竞价时间: * 年3月20日上午9: (略) ,至 * 年3月29日上午10时止(节假日照常挂牌);
挂牌竞价地点:明光市公 (略) 第一开标室(明光市祁仓路98号)。
六、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土地使用权 (略) 门收取的税费 (略) 缴纳。
七、其他约定
( * )1号、2号、3号地块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 * 万元/亩,或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20万元/年;( * )4号地块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 * 万元/亩,或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 * )5号地块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 * 万元/亩,或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0万元/年。
八、移交宗地
移交宗地四至清楚,产权明晰,地块范围内的地上附属物、构筑物予以清除至宗地内达到开工条件。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 (略) 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由竞得人按照 (略) 妥善解决,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九、本次出让由明光市自然 (略) 委托明光市土 (略) 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明光市土 (略) (人防大楼6-16号)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张先生、常女士
收款单位:明光市公 (略)
开 户 行: (略) (略) (略)
账 号: ***
开 户 行: (略) (略) (略)
账 号: ***
开 户 行: (略) (略)
账 号: ***
明光市自然 (略)
*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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