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略) 广 (略) 将于2023年11月10日10时至2023年11月11日10 (略) (略) 广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 (略) 广 (略) 主页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物一处房产, (略) (略) 广丰区永丰街道园*路1号新东街国际商贸城A区A147商铺,广房权证字第:S*号、,房屋面积44.45平方米,房产规划用途为商住,评估价为60.62万元,起拍价为34万元,保证金为4万元,增价幅度0.3万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根据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局、国土局、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特别提醒: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商铺有租赁。
风险提示:本房产存在一定时间内不能交付的风险,请买受人知晓。如该拍品在拍卖成功后30日内不能腾空,本拍品可全额退回房款及保证金。如买受人不愿退款,则视为买受人愿意承担(接受)较长的房产交付时间,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买成功,本院不负责户口迁入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三十 (略) 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详 (略) :
银行付款方式:( (略) 广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丰支行,账号:*9860。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二次拍卖,本次为第二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二0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