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
序号 | 事项名称 | 责任单位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方式 | 抽查频次 |
1 |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的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度、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二条 |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 2%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2 | 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0号令)第五条、第七条、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 |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 2%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3 | 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略) 令第493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 2%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4 | 对重大危险源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备案情况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 100%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5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对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 |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 30%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6 | 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的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七十八、七十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 |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 2%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7 |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教育培训档案管理情况 |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号令)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4号令) |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 2%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8 | 对非煤矿山(露天矿山)的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1、基建改扩建矿山设计审查和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第三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五条、第七十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管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章 | 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 | 100%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9 | 对建材行业的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1、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水泥工厂筒形储存库人工清堵安全规程》(AQ 2047-2012)5 、《玻璃工厂职业卫生与安全技术规程》(GB *-1994)5.4.7 、《石油库设计规范》(*)14.2.1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5.1 。 | 建材企业生产经营单位 | 5%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10 | 对机械行业的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1、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2012)8.1.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17.2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2014)14.2.1、14.3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02-2008)第六条,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2010)4.1.1b),《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GB 6067.5-2014)4.2.4、9.2、9.5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 18-2000)3.2.1;《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 18-2000)3.2.2; | 机械企业生产经营单位 | 5%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11 | 对轻工行业的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1、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6号);《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浸出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SJB 04-91)3.0.8、3.0.10;《酒厂设计防火规范》(*)9.3.4;《酒厂设计防火规范》(*)9.2.3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7.4.1和7.4.2;《氯气安全规程》(GB *-2008)5.3.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4.1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00)。 | 轻工企业 | 5%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12 | 对粮食仓储行业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粮食出入仓作业、内部清理作业安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4.2.8、4.2.17、5.2.1.3、5.2.1.4; | 粮食仓储企业 | 5%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13 | 对粉尘涉爆行业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设置情况;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6.1,《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2007)5.1;《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2007)6.5、6.6.1、7.3 、7.4、7.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 6.9.13, | 粉尘涉爆企业 | 10%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14 | 对液氨制冷企业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1、包装间、切割室、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场所空调系统的制冷方式; | 《冷库设计规范》(*)6.2.7;《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 | 液氨制冷企业 | 10%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15 | 对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1、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 10%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16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1、人员和资质管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 |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 | 30%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17 | 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1、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及生产活动情况;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 100%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18 |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1、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 30%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19 | 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 | (略) 江城区应急管理局 | 查核该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完成情况 | 《广东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4〕127号) | 获得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单位 | 70% | 1.实地检查 | 1次/年 |
20 | 社会团体监督检查 | (略) 江城区民政局 | 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 |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 社会团体 | 4%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1年1-2次 |
21 | 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检查 | (略) 江城区民政局 | 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 |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4%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1年1-2次 |
22 | 养老机构备案、服务、变更、注销的监管 | (略) 江城区民政局 | 1、对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是否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全市养老机构 | 不少于30% | 检查台账、实地核查 | 1年1-2次 |
23 | 经营性殡仪服务站、经营性骨灰检查 | (略) 江城区民政局 |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情况; |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 | 全市经营性殡仪服务站、经营性骨灰 | 不少于30% | 实地抽查 | 随机抽查 |
24 | 用人单位用工情况 | (略) 江城区人社局 |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20 (略) 令第295号) | 单位、个人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51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情况; |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 (略) 令第129号)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52 | 艺术品经营活动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备案的情况;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2016年文化部令第56号) | 单位、个人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53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擅自或者变相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情况;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2004年文化部令第31号) | 艺术考级机构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54 | 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复制或者转让标牌的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主席令第42号)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55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擅自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情况;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 | 机构、个人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56 |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广播电视广告含有规定禁止内容的情况; | 《广播电视设 (略) 认定管理办法》(2004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5号) | (略) 认定证书的单位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60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情况;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令第5号)第十九条。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61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情况; | 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62 | (略) 场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举办没有《体育经营许可证》的营业性体育活动的情况; | 《 (略) 场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第二十二条。 | 单位、个人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63 | (略) 视听节目服务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 (略) 上使用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的情况;2.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 (略) 融资,或重大资产变动时,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3.建立健全节目运营规范,采取版权保护措施,或对传播有害内容履行提示、删除、报告义务的情况; | 1.《 (略) 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07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 | (略) 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网络运营单位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64 | (略) 文化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非经 (略) 文化单位办理备案手续的情况; | 《 (略) 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文化部令第51号) | (略) 文化单位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65 | 网络游戏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1. (略) (略) 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 (略) 络游戏虚拟货币交 (略) 络游戏经营活动的情况; | 1.《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文化部令第49号) | 单位、企业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66 | 电视剧内容管理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擅自制作、发行、播出电视剧或者变更主要事项未重新报审的情况 | 1.《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2010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3号) | 制作机构、电视台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67 |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机构和人员设置、技术系统配置、管理制度、运行流程、应急预案等不符合有关规定,导致播出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情况; |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2009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2号) | 组织、个人、安全播出责任单位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68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提供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的情况;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2009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69 | 彩票情况 | (略) 江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情况; | 《彩票管理条例》(20 (略) 令第554号) | 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 | 3% | 1.现场检查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70 |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 | (略) 江城区教育局 | 1.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落实情况; |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1999年教育部令第7号)第十一条 |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 5% | 1.实地检查 | 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每年两次 |
71 | 教育经费、收费的监管 | (略) 江城区教育局 | 1.学校(幼儿园)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 1.《教育法》 |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 3% | 1.实地检查 | 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每年两次 |
72 | 学生资助工作检查 | (略) 江城区教育局 | 1.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国家政策落实情况; | 1.《 (略) 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 5% | 1.实地检查 | 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每年两次 |
73 | 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检查 | (略) 江城区教育局 | 检查学校、个人落实相关规定情况。 | 1.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3年修订)》2.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3.《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 |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 5% | 1.实地检查2.书面检查等 | 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每年一次 |
74 | 学校体育工作检查 | (略) 江城区教育局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执行情况,学校体育课、阳光一小时、体育器材、体质健康数据上报等。 | 1.《 (略) 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 | 全区中小学校 | 5% | 1.实地检查 | 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每年两次 |
75 | 学校安全工作监管 | (略) 江城区教育局 | 1.综治安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安全防范和组织应急演练)等情况; |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教育部令第23号) |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 5% | 1.实地检查 | 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每年两次 |
76 | 学校卫生工作检查 | (略) 江城区教育局 | 1.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食品卫生安全(软硬件是否符合规定,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是否规范,管理是否到位,从业人员卫生是否达标);2.传染病防控、中小学生体检、健康教育课、学生视力防控等。 | 1.《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2.《传染病防治法》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 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 | 5% | 1.实地检查2.书面检查等 | 根据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每年两次 |
77 | 登记事项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 (略) 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 企业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 企业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78 | 公示信息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 企业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企业主体承诺公示情况的检查 |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实行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商〔2017〕5号) | 企业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79 | 价格行为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价格法》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等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80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略) 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 (略) 经营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81 | 拍卖 (略) 场规范管理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拍卖法》第十一条、第六十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二条以及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82 | 广告行为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 《广告法》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条 |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83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抽样检测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84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85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书面检查、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86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网 (略) 、入网食品销售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87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88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89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 餐饮服务经营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 (略)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90 |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食用农产 (略) 场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食用农产 (略) 场( (略) (略) 场)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其他销售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91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 保健食品销售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92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 市场在售食品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抽样检验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93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94 | 计量监督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计量法》第十八条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 | 企业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抽样检测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95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计量法》第二十二条 | 检验检测机构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96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企业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社会团体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97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 (略) 场主体、产品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略) 场主体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98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商标法》第十六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
99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略) 场监督管理局江城分局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 总体不低于5%,各事项抽查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不低于1次 |
100 | 财政支出检查 | (略) 江城区财政局 | 1.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2.有关财政支出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 1.《预算法》第五十七条、第八十八条。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 市直预算单位,管理、申报和使用中央、省、市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 5% |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 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
101 | 财政收入检查 | (略) 江城区财政局 | 1.税收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性资金的征收、管理情况。 | 1.《预算法》第八十八条。 | 预算收入征收、管理部门和单位,税收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非税收入缴纳义务人 | 5% |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 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
102 | 资产财务检查 | (略) 江城区财政局 |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情况。 | 1.《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 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 结合财政收支和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确定抽查比例 |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 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
103 | 会计检查 | (略) 江城区财政局 | 各单位执行《会计法》等相关会计管理规定的情况 | 1.《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 5% |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 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
104 | 政府采购检查 | (略) 江城区财政局 | (略) 政府采购业务的执业情况 | 1.《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 | 采购代理机构 | 检查对象名录库的10%-30%,近三年内检查过的代理机构不再重复检查。 |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 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
105 | 财政票据检查 | (略) 江城区财政局 | 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第三十七条。 | 未实行“核旧领新”制度的使用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 | 检查对象名录库的10% |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 每年1次 |
106 | 农业综合开发检查 | (略) 江城区财政局 |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第六条、第四十四条。 | 地方各级农发机构 | 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检查农业综合开发县及具体项目的数量。 | 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 | 每年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 |
107 | 针对管道保护相关情况开展检查 | (略) 江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对管道进行巡护、检测和维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和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 | 100% | 执法检查 | 每年一次 |
108 |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检查 | (略) 自然资源局江城分局 |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二款、《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 | 取得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 5% | 采取巡查、受理举报、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 | 每年1次 |
109 | 测绘质量监督管理 | (略) 自然资源局江城分局 | 测绘成果质量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九条、《广东省测绘条例》第三十六条 | 测绘单位 | 5% | 不定期检查 | 一年内统一对象抽查不超过2次 |
110 | (略) 情况 | (略) 江城区金融局 | 重点检查融资担保:公司治理、合规经营、内控机制、信息统计、备案事项等情况 | 1.《 (略) 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略) | 100% | 1.实地检查 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111 | (略) 情况 | (略) 江城区金融局 | 重点检查小额贷款企业:公司治理、合规经营、内控机制、信息统计、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和备案事项等情况 | (略) 管理办法(试行) | (略) | 100% | 1.实地检查 2.书面检查 | 每年1次 |
112 | 对典当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 (略) 江城区金融局 | 重点检查典当企业经营合规性和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以及企业年审情况 | 1.《典当管理办法》第八条; 2.(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3.《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1]481号) | 典当企业 | 50% | 1.实地检查 2.书面检查 3.网络检查 | 每年1次 |
113 | 对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 (略) 江城区商务局 | 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是否遵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 | 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企业 | 10% | 1.实地检查 2.书面检查 3.网络检查 | 每年两次 |
114 | 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 (略) 江城区商务局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境保护局2007第8号令)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 3% | 1.实地检查 2.书面检查 | 每年一次 |
115 | 对家庭服务行业的检查 | (略) 江城区商务局 | 家庭服务机构是否遵守《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 | 家庭服务机构 | 10% | 1.实地检查 2.书面检查 | 每年一次 |
116 | 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监督检查 | (略) 江城区司法局 | 1.律师队*建设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十四条,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 | 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 | 5% | 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专用信函等方式 | 每年一次 |
117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监督检查 | (略) 江城区司法局 | 1.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第八条、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等相关规定 |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 | 20% | 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专用信函等方式 | 每年一次 |
118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检查 | (略) 江城区司法局 |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 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章,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章等相关规定 | 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法律服务工作者 | 2% | 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专用信函等方式 | 每年一次 |
119 | 农药监督抽查 | (略) 江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农药产品质量、农药产品标签、说明书、农药许可证件、农药生产原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农药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药经营购销台账、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农药登记试验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略)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 (略) 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 2%以上 | 随机抽查 | 每年一次以上 |
120 | 肥料监督抽查 | (略) 江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肥料产品质量、肥料登记证、肥料标签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略)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 (略) 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 肥料生产经营者 | 2%以上 | 随机抽查 | 每年一次以上 |
121 | 桑蚕种质量监督抽查 | (略) 江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桑蚕种质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条第三款蜂、蚕的资源保护利用和生产经营,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 蚕种生产经营者 | 3% | 随机抽查 | 每年一次 |
122 | 种子监督抽查 | (略) 江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种子质量、标签与包装规范情况、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情况、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信息、品种真实性、种子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主体备案情况、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种子生产基地书面委托生产合同、委托生产备案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七条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种子质量管理办法、行业标准和检验方法, (略)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 种子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企业、制种基地 | 1% | 随机抽查 | 每年一次 |
123 | 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 (略) 江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种畜禽质量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种畜禽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种畜禽质量安全的监督检验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种畜禽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所需检验费 (略) 规定列支,不得向被检验人收取。 |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 | 50% | 随机抽查 | 每年两次 |
124 |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 (略) 江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略)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 50% | 随机抽查 | 每年两次 |
125 |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 (略) 江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有关情况。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鲜乳进行监督抽查,并按照法定权限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 | 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 | 50% | 随机抽查 | 每年两次 |
126 | 兽药监督抽查 | (略) 江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兽药质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略)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 | 2% | 随机抽查 | 每年一次 |
127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 (略) 江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 (略) 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 (略)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予以公布。 | 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参照省农业农村厅监督抽检文件数量而定 | 随机抽查 | 每年两次 |
128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 (略) 江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在我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 在我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50% | 随机抽查 | 每年一次 |
129 |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 (略) 江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 |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 经批准的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 | 2% | 随机抽查 | 每年一次 |
130 | (略) 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 (略) 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在建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正版); | 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建设单位 | 30% | 1.实地检查 | 4次/年 |
131 | 建筑业企业资质检查 | (略) 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是否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企业资质、资格许可的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筑业企业 | 30% | 实地检查 | 2次/年 |
132 | 城镇燃气经营与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 (略) 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审批的各项条件及证照登记内容情况;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 (略) 令第583号); |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 30% | 1.实地检查 | 2次/年 |
133 |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情况 | (略) 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政策变化等不法手段,欺骗消费者,恶意炒作、哄 (略) 场秩序的行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 12% | 实地检查 | 每年不少于两次 |
134 | 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情况 | (略) 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殴打等暴力方式和非法手段扰乱业主委员会选举秩序和正常工作,阻碍物业服务企业正常交接和运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 10% | 实地检查 | 每年不少于两次 |
135 | 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经营情况 | (略) 江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购限贷、规避交易 (略) 场秩序;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全市各房地产中介经纪 | 20% | 实地检查 | 每年不少于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