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河 (略) 委托, (略) 区部分房产进行招商(招租),现欢迎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潜在响应人参与本次招商。有关本次招商项目的基本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区部分房产招商(招租)项目(项目编号:SYKFB-JZ-*)
二、项目概况
1、位置及面积:项目位置主要 (略) (略) (略) (略) 内住宅、 (略) 民航新村的临街商铺、 (略) 住宅。具体店面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 位置 | 名称 | 面积(㎡) | 业态 | 房产情况 |
1 | (略) (略) | (略) 3-9号 门面房 | 77.91 | 零售、服务等非餐饮、酒店住宿类业态 | 标的物周边商业繁华,交通便利,客流量大,生活配套设施齐全。 |
2 | (略) 3-5号 门面房 | 73.56 | 零售、服务等非餐饮、酒店住宿类业态 | ||
3 | 7号楼3单元23号 | 26.28 | 住宅 | 房产内部装修完好,布局合理,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 |
4 | 7号楼3单元18号(一楼)东户 | 26.28 | 住宅 | ||
5 | 民航 新村 | 6号楼4单元48号 | 128.66 | 住宅 | |
6 | 2号楼1单元1楼西户门面房 | 100 | 零售、服务等非餐饮、酒店住宿类业态 | 标的物周边商业繁华,交通便利,客流量大,生活配套设施齐全。 | |
7 | (略) | 20号楼6层中户 | 103.99 | 住宅 | 房产内部装修完好,布局合理,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
8 | 20号楼5层西户 | 106.84 | 住宅 |
注: (略) 3-9号门面房、 (略) 3-5号门面房、民航新村2号楼1单元1楼西户门面房具体位置详见附件1。
2、合同期限:2+2年,即基础合同期2年,附条件顺延合同期2年。
注:①项目成交后,由河 (略) 与成交人签订租赁合同收取场地租赁费用;②各项目面积以双方实测为准;③招商项目场内具备给水、供电等条件,成交人须自行承担本项目内外装修设计、行政报批,水电、网络等费用。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合格的响应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具备持续稳健的资金实力;
2、响应人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需提供资信及信誉证明,不足三年的据实提供);
3、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略) 、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将被同时取消参与资格;
4、本次招商响应人须具有履约及运营实力,确定为成交人的必须自营成交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5、如响应人拟承租项目用途为住宅类项目,可以个人名义响应招商,报名时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及信用证明。
6、响应人需缴纳项目招商保证金。(注:招商保证金须从响应人对公账户转出(个体经营户招商保证金从经营者本人账户转出),具体要求及转款账户信息详见《招商文件》)。
四、公告发布及招商文件发售
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商公告同时在河 (略) (略) 站、“郑州机场商业”微信公众号及本项 (略) 发布。
2、招商文件发售: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元整(¥200.00),招商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售,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共5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00)。
3、招商文件售卖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略)
账号:2520 4360 7613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 (略) 支行
4、购买招商文件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有效身份证;③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及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④“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 (略) ”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相关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四项均应提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如响应人拟承租项目用途为住宅类项目,购买招商文件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及信用证明。
五、项目踏勘
本项目安排现场查勘。响应人报名时需提交查勘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放弃查勘,每个响应人最多指派2名查勘代表。查勘相关要求、集合时间及地点详见招商文件,届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六、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商文件,届时响应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出席。
七、联系方式
招商人:河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
电子邮箱:*@*63.com
八、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 (略) (略)
监督电话:0371-*
附件下载: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