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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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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年产*套摩托车气缸体及*只活塞技改项目 | (略) 缙云县东渡镇兰 (略) 6号 | (略) | 企业拟投资1105.*元,淘汰6脉0.75吨钢壳中频炉、生物质炉,购置0.75吨12脉节能钢壳中频炉1台等设备,利用原有现有车床、铣床、喷漆等设备,实施年产*套摩托车气缸体及*只活塞技改项目。 | / | 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和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4 年 08 月 12 日 至 2024 年 08 月 16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 (略) 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缙云县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
通讯地址:缙云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缙云县五云 (略) 48号)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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