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三月三”特别直播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16日12:16 |
预算金额 | ¥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政府办公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韦先生089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0898-*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 ||
附件2 | 专业人员论证汇总表.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项目名称:“三月三”特别直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促进黎族、苗族等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总书记去年4月视察海南五指山重要讲话精神为内核,策划 “三月三”特别直播, (略) 在推动黎族、苗族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成果, (略)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重要举措,为第十二届全国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顺利开展、全力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贡献力量。
为保障选择高水平技术单位高效如期完成直播需求,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海南新闻频道一起共同打造“三月三”特别直播。以“五指山”、“乐东”两地为直播主场,辐射陵水、保亭、东方、白沙、琼中、昌江、 (略) 县,全面覆盖民族地区,全程记录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节庆盛况,全面展示海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略) 各级干部群众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推动新时代海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一)、供应商优势及宣传矩阵的唯一性
海南广播电影 (略) (略) 区 (略) 级电视台, (略) 规模最大的媒体机构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拥有7个电视频道,5套广播频率,1份报纸,1个移动电视频道,拥有以两网三端两微和IPTV为核心的新媒体平台。“两网”是指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蓝网;“三端”是指视听海南客户端、海直播APP、旅游网视;“两微”是指总台微信公众号和总台官方微博。总台两微平台号39个,粉丝量916万;头条、抖音号15个,粉丝量509万;IPTV用户超过100万;海直播单次直播最高突破120万人次;海南移动电视频道终端装机800台。
海南广播电视台于2001年8月由原海南人民广播电台(创建于1952年)和原海南电视台(创建于1979年)合并成立,2008年改称为总台,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在新闻舆论导向、工作方针、政策方向 (略) 委宣传部的指导。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相对分离,整合文化资源, (略) 政府要求,2016年7月正式成立海南广播电影 (略) ,将海南广电 (略) 、省电影公司、省 (略) (略) (略) 进行整合。 (略) 属国有独资文化企业,由省 (略) 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省委宣传部、 (略) 相关业务的政治导向把关。总台与集团实行党委合一、宣传业务、经营业务相对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模式。
海南广播电影 (略) (简称“海南广电集团”)是根据《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组建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6﹚33号),明确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宣传业务”与海南广播电影 (略) “经营业务”两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于2016年7月29日成立, (略) 国有独资文化企业。海南 (略) 17家,主营业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生产与发行、广告经营、大型会展、高端演艺、文化旅游地产、电影发行放映、有线网络节目传输、海南IPTV业务和APP新媒体业务、新闻出版、文化传媒及其他关联业务等。
海南广电集团依托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的旗下:包括2个卫星电视频道(海南卫视、三沙卫视),5个地面电视频道(经济频道、新闻频道、公共频道、文旅频道、少儿频道),5个广播频率(新闻广播、国际旅游岛之声、交通广播、音乐广播、民生广播),2个网络媒体(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蓝网)和1个平面媒体(海南声屏报)等十五家媒体资源以及APP、头条号、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近120个。下设18个管理部门和业务机构,下属13个发射台站。对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划分、合理配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略) 17家,主营业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生产与发行、广告经营、大型会展、高端演艺、文化旅游地产、有线网络节目传输、电影发行放映、新媒体业务、新闻出版、文化传媒及其他关联业务等。注册资本金4.3亿元人民币,总资产约14亿元。目前,总台(集团)在职员工2131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634人,占29.7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753人,占82.26%。中级以上职称人员353人,占16.56%。中共党员1303人(含离退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的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采用单 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之规定。综上考虑,拟面向海南广播电影 (略) 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海南广播电影 (略)
地址: (略) 南沙路61号彩电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16日 至 2023年03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地址: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政府办公楼
联系方式:韦先生0898- *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符女士
联系地址: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政府办公楼
联系电话:089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 (略)
地 址: (略) 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房
联系方式:陈女士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