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研究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内蒙古自治 (略) 鄂温克族自治旗乡村振兴供热一期管网155公里及供水管网150公里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位于鄂温克族自治旗的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塔拉乡,巴彦托海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是对鄂温克族自治旗未实现集中供热、供水的部分乡、镇、苏木进行集中供热、供水系统建设,新建供热面积26.11万m2的一次网、二次网主干线建设,总开沟长度为114.6公里,新建6座换热站;同时新建供水管网101.8公里、新建2座自来水厂,1373户居民受益,主要包含以下三个地区:
(一)巴彦托海镇
1.奶牛村
奶牛村供热工程包括居民42户,供热面积0.5万㎡;公共建筑4户,供热面积0.1万㎡。新建撬装热力站一座,作为奶牛村地区民居的供热热源。
2.奶牛小区
奶牛小区供热工程包括居民33户,供热面积0.4万㎡。新建撬装热力站一座,作为奶牛村地区民居的供热热源。
(二)巴彦塔拉乡
1.巴彦塔拉乡南部
巴彦塔拉乡南部供热工程包括居民585户,供热面积6.6万m2;公共建筑23户,供热面积1.7万m2。新建热力站一座,作为巴彦塔拉乡南部地区民居、公共建筑的供热热源。
巴彦塔拉乡南部供水工程包括居民585户及公共建筑23处,供水人口数2328人,供水量486.04m3/d;新建净配水站一座,作为巴彦塔拉乡地区民居、公共建筑的供水水源,净配水站建设于巴彦塔拉乡政府办公楼南侧。
2.生态产业园
生态产业园供热工程包括民居26户,供热面积0.3万m2;企业建筑6户,供热面积6.3万m2。新建热力站一座,作为生态产业园民居、企业的供热热源。
生态产业园供水工程包括居民26户,供水设计人口数按200人,包含在中小微企业用水量内;供水量178.67m3/d,供水水源集中由巴南净配水站供水。
3.巴彦塔拉乡北部
巴彦塔拉乡南部供热工程巴彦塔拉乡北部供热工程包括居民213户,供热面积2.4万m2。新建热力站一座,作为巴彦塔拉乡北部地区民居的供热热源。
巴彦塔拉乡北部供水工程包括居民213户,供水设计人口数为875人;供水量192.03m3/d,供水水源集中由巴南净配水站供水。
供水水源,净配水站建设于巴彦塔拉乡政府办公楼南侧。
(三)锡尼河西苏木
锡尼河西苏木包括居民415户,供热面积5.4万㎡;公共建筑26户,供热面积2.5万㎡。新建热力站一座,作为锡尼河西苏木地区民居、公共建筑的供热热源。
锡尼河西苏木供水工程包括居民415户及公共建筑26处,供水设计人口数为1215人;供水量430.45m3/d,供水水源集中由巴南净配水站供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4号令)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内发改环资字〔2020〕1300号),经审查,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本项目消耗的能源及耗能品种主要为电力、热力、新鲜水。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 1155.71tce,等价值2267.70tce。全年消耗电力529.30万kWh,折标准煤650.51 tce(当量值),1305.20tce(等价值);全年消耗热力14806.51GJ,折标准煤505.20tce(当量值),等价值505.20tce ;全年消耗新鲜水56.58万t,折标准煤145.48tce(等价值)。项目“十四五”能耗指标来源为伊敏电厂长距离供热工程节能技改64749.75吨标准煤(等价值)以及自治区下 (略) 的“十四五”能耗增量指标。
项目能源消费量占所在地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比例m%为 2.2%,1<m≤3,项目能源消费增量对所在鄂温克族自治旗能耗增量控制目标的影响较小。
项目增加值能耗占所在鄂温克自治旗能耗强度目标的比例n%=-0.002%,n<0.1,项目增加值能耗对所在地鄂温克自治旗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 优化建设方案。合理布置各建筑物朝向和间距,建筑设计能够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采用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隔热、保温材料等降低建筑能耗。合理设计供电系统,减少电能损耗。对风机和水泵等使用变频调速装置,降低电力消耗。提高水资源循环回收利用,降低软化水用量。合理布置照明,推行绿色照明。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选用达到国家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选用达到国家级能效标准的水泵、变压器等产品和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 )等标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单位按照《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有关要求,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相应节能审查机关申请延期。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