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噶尔河灌区疏附县布拉克苏乡保尔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喀什噶尔河灌区疏附县布拉克苏乡保尔干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批复[2022]1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等,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80%,地方配套20%。项目法人代表为阿布都热合曼·达吾提,招标人为疏附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疏附县布拉克苏乡;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疏附县布拉克苏乡保尔干渠1+122-5+650段拆除重建、长度4.528千米,5+650-7+713段具有在现状渠道基础上进行套衬、长度2.063千米;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施工标段:疏附县布拉克苏乡保尔干渠1+122-5+650段拆除重建、长度4.528千米,5+650-7+713段具有在现状渠道基础上进行套衬、长度2.063千米(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对本项目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含二检)。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施工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水利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投标企业及人员须 (略) 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 (略) 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本次招标限制列 (略) 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经营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7)监督部门:喀什地区水利局;监督电话:0998-*。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根据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规定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关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六、联系方式:招标人:疏附县水管总站;地址:疏附县人民南路15号;联系人:热比古丽·坎吉;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成 (略) ;地址: (略) 明宇广场1栋写字楼16层B20号;联系人:凡英;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