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院内公开招标公告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 (略) 院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内容和项目预算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 (略) 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略) 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清单》
项目预算:三年总预算不超过¥ * .00。
三、合格的投标人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上级法人的合法授权),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
(三)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四、项目声明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 (略) 分包和转包。
(二)本院教职工及其家属不得参加竞投。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略) 上报名形式,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至 * 年1月 4日17:00 前,将报名资料(电子档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cgb *** @ *** ,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邮件附件应包含的电子资料包括:
(1) (略)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 (略) 营业执照副本)的电子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电子扫描件;
(5)公司简介(应当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及资质、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电子扫描件;
(略) 公章, (略) 备注好报名项目名称后扫描。邮件 (略) 备注好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全称、报名联系人、联系方式。
2.务必完整提供以上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取项目相关资料(以邮件形式发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年1 月5日14:30至15: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递交地点: (略) 门岗(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略) 有的资格证明文件(与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一致),要求提供 (略) 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全部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提供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文件一式6份(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及报价文件)。
4.投标文件需密封完好 (略) 公章。
七、开标
(一)开标时间: * 年12月31日15: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开标地点: (略) 勤耕楼 * 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遴选供应商规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遴选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地址:惠州市江北西区31号(惠博大道奥林匹克花园旁) (略) 勤耕楼 * 室。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彭老师
(略)
* 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