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通讯地址: (略) 万柏 (略)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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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 (略) 尖草 (略) 18号 (略) 1509工房中间区域 | (略) | 山西清泽 (略) | 225kV结晶度检测仪安装及动力设备、控制柜、通排风系统等辅助工程的安装,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标志,安装声光报警系统等 | 一、施工前按照工作需要和《报告表》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优化布局,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做好射线装置的防潮、防盗措施。 二、运行期要配备责任心较强的无损检测管理员,要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运行台账,每次无损检测作业必须认真登记,确保设备不随意使用。配备符合辐射防护要求的辅助防护用品、辐射监测仪器和个人剂量计。 三、健全并完善各项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措施。严格按照辐射环境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开展无损检测作业,加强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的操作、维修和管理进行检查,减少因故障操作或误操作等造成意外辐射。针对日常运行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和有效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和防范辐射风险的能力。 四、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按时参加辐射与防护知识学监测,并建立健全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辐射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按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剂量监测,监测结果要汇总建立台帐。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照剂量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求的约束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