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崇义县年产*m3混凝土*吨水稳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信地址:崇义县行政审批局(崇义县阳岭大道169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崇义县年产*m3混凝土*吨水稳料生产线项目 | 江西崇义产业园(龙勾工业片区)寺里组团 | 崇义县龙勾万 (略) | (略) | 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其中主体工程为1#厂房,2#综合楼,储运工程为原料区,湿混回收区域,混凝土原料筒仓,储油间,公用工程为供水、排水、供电,辅助工程为办公区位于2#综合楼的3-4楼,食堂位于2#综合楼的1楼,及相关的废水、废气、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等环保工程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废气 1.施工扬尘 (1)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 (略) 。 (2)土方工程防尘措施:建立施工区场地清扫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无雨日对施工场地喷水降尘工作,每天洒水2~3次,以减低物料堆放、运输、装卸、搅拌等过程的起尘量。天气干燥时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 (略) 。 (3)建筑材料的防尘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或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及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 2.施工期燃油机械尾气 施工机械和施工期运输车辆的动力燃料多为柴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柴油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对施工现 (略) 线两侧区域的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因其废气产生量较小,且露天空旷条件利于气体扩散,因此对大气环境影响较为轻微。建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运行状态,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装修废气 项目装修时利用各种加工机械对木材、铝合金等按图进行加工,同时进行屋面制作外墙面砖,然后对外露的铁件进行油漆施工,本工段时间较短,且使用的涂料和油漆量较少,有少量的有机废气挥发。为防止减少装修时有机废气的污染,建筑方应在施工阶段采用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标准要求,涂料胶粘剂、阻燃剂、防水剂、防腐剂等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醛含量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废水 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其中含有一定量的油污、SS,如直接外排将污染水体。建筑施工废水是指开挖产生的泥浆水、施工场地车辆及设备清洗等过程产生的废水。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机械的噪声与运输物料的车辆交通噪声。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如液压式),对高噪声施工设备采用一定的减振隔声措施或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降噪处理,并严格控制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夜间22:00—06:00不得进行高噪声机械设备施工。使噪声污染减至最低,以防止噪声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方、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是各类碎砖头、废水泥、钢筋、石子、泥土、混合材料等。其产生量因建筑物性质、施工条件等不同变化较大。建筑垃圾绝大部分为无害物,能回收的如废钢筋卖给废品回收单位处理,不能回收的向城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做到了合理处置,不得随意堆放,严禁向水体倾倒,以免污染环境, (略) 景观。 (五)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拟建地现状为林地。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占用土地、破坏原有的生态系统等方面。为防止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和保护当地生态环境,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划定的施工区域进行;工程实施建设中做到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完成。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江西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赣工信建材字〔2018〕350号),应采用密闭方式贮存粉料、严控生产环节扬尘污染、严控物料流转过程扬尘污染、严控生产环节扬尘污染、严控运输车辆扬尘污染、 (略) 面硬化及保洁、搅拌楼主机及投料口处应采取防尘措施。 ? (二)废水 进出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罐体清洗废水、试验室废水通过湿混回收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略) 排入寺里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朱坊河。 (三)噪声 为进一步减小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从源头上进一步削减噪声源强,采取的噪声措施主要有: 1.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 2.提高设备安装精度,同时采用减振措施,将设备基础设置于衬垫(如砂垫)或减振器(如橡胶减振器、金属减振器)上,布置减振器基础时,应使机组重心与基础重心在平面上重合,并使减振器的位置对称此重心布置。 3.风机安装消声器。 4.提高生产设备的稳固性,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做好平衡调试。 (四)地下水、土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规定,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很小,辅料储藏间和废水治理设施等进行重点防渗措施后基本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 (五)生态 项目位于江西崇义产业园(龙勾工业片区)寺里组团,属于工业用地,用地范围内无重要保护文物、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范围内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不占用基本农田。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风险物质为黄油,风险事故风险类型主要为泄漏、火灾环境事故。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运营中加强安全管理,杜绝人为操作失误,制定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并做好事后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七)设置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距50m。项目以1#厂房边界为起点周边50m的范围。项目东面20m处有一栋庙前石岸头村民房,该民房已纳入政府拆迁计划,龙勾乡人民政府承诺在项目营运前将对50m卫生防护距离内的1户居民予以搬迁,搬迁后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无居民区,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八)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生活污水进入寺里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总量控制指标由寺里污水处理厂进行调配,不再另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