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建肃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建肃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项目勘察设计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迁建肃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肃宁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实训教学楼2栋;教学楼1栋;图书信息中心1栋;宿舍楼4栋;实训车间1栋;食堂2栋;门卫1栋;辅助用房1栋;消防水泵房1栋,并配套建设附属配套设施; (2)建设地点:肃宁县礼乐小镇东侧,状元湖北侧; (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止; (4)质量标准:满足正常施工和验收要求,并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要求; (5)特别说明: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317-*; (6) (略) 为:惠招 (略) ,平台使用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概(估)算<*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概(估)算<*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概(估)算<*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应当同时具有相适应的勘察设计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权利与责任。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勘察单位不得作为项目的牵头单位;(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9 09:00至2024-04-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8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中国河北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