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潮 (略) 沙溪食品站潮安区高铁经济区生猪屠宝冷链配送基地(高铁经济区肉联厂)项目的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略) 潮 (略) 沙溪食品站潮安区高铁经济区生猪屠宝冷链配送基地(高铁经济区肉联厂)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潮 (略) 沙溪食品站
3.建设概况:
项 (略) 潮安区沙溪镇沙溪污水处理厂西侧地块,占地面积19208.28平方米,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待宰间、屠宰车间、急宰间等,配套自动、半自动屠宰生产线各1条以及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相关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屠宰生猪36.5万头。
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10月12日至2024年01月11日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潮 (略) 沙溪食品站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0768-*
通讯地址: (略) 潮安区沙溪镇沙溪污水处理厂西侧地块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