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团体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第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为使调查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符合当地实际,更好地吸取社会各界公众对该工程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及项目建设的意见,调查访问对象以汉族与少数民族并重,公众的组成和分布主要集中 (略) 周围的单位和个人。
为此,项目建设单位在第 (略) 上进行了《第一师G217(博斯坦)- (略)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20日至12月31日,公示期为10天,通过公示以广泛征求民意。
建设项目名称:第一师G217(博斯坦)― (略)
建设单位:第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第 (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毛建宇
联系电话:(略)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 (略) 阿 (略) 阿瓦提县、第 (略) 境内,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北部边缘。项目起点位于上游水库放水渠南侧约1000 米处,与国道G217 平面相交(衔接G217 桩号K1357+998.550),路线由南向北主要途经第一师十六团、十六团一连红色教育基地、及上跨上游水库放水渠、叶尔羌河老河道、阿克苏河,终点位于第一师八团东侧3.2 (略) 与S701 十字形相交(S701 桩号K116+667)。路线全长24.234km,路基宽度12m,为双向两车 (略) 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桥梁设置6座,其中特大桥1027m/1座,中桥186m/3座,小桥36.2m/2座,涵洞51座,平面交 (略) ,管线交 (略) ( (略) 套管保护涵)。工程总投资约(略).(略)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社会及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施工噪声及扬尘等;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交通噪声、汽车尾气等。在采取征地补偿、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及污染治理措施后,将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2)社会不稳定风险因素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 (略) 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指导意见》(新发改投资〔2012〕990号),识别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主要因素,提出应对措施和主要结论:
①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施工期: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薪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地补偿款不到位引发群体事件。
运行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途中因意外交通事故泄露触发的环境风险事件。
②社会稳定风险预防措施:
确保项目资金到位,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解决工程量计量及已完工程质量异议,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好农民工劳动合同及分包方施工合同,监督承包方将公示工资发放至个人,事先掌控矛盾激化信息并提前排解;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事故对环境和群众生活的影响;在施工前占地补偿费用必须到位,并落实到个人,避免占地引发的纠纷。在运行期严格工艺纪律,强化设备点巡检和备件管理,提 (略) 置效率,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危化品运输车辆需要有允许运输资质证明文件方能通过本工程运送危险化学品, (略) 线的选择,安全运输、全封闭运输、文明运输,从源头上控制泄漏,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事故对环境和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③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料场等进行植被恢复,故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经济补偿、影响生态环境等所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风险率较低。拟建项目按“三同时”的原则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基本不造成影响,不存在因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所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风险。
通过采取社会稳定风险预防措施后,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可控。
(3)征询事项
①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以拟 (略) 周边5km人群及相关单位及个人。
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本期工程建设对当地社 (略) 的影响;(4)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5)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6)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4)公示说明
①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②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③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发布单位:第 (略)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公示发布时间: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