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略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略(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营发改产业〔2017〕22号)略,比选文件在略(略门名称)的备案号为YSBX ## 。
2.1 项目业主:X省略
3.1 资格等级:略代理资格暂定级。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80%略代理机构(略免费注册),略之时起至2017年#月#日09时30分(申请截止时间。略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X时间),略下载比选文件。
5.1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参加随机选择,地点为X公略开标一室。
比 选 人:X省略
2.2 建设地点:城南镇先锋村
2.3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9696平方米,新建地略1225平方米,值班用房518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4 计划工期:182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648.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县级财政投入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535.15万元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00元。
(1)略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2)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略保部门的证明);
(4)略代理机构,还要提供在X省建设厅办理的有效的《X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5.2 申请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或略上填写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参加随机选择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比选略按规定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5.4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略。
地 址:营山略桥14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