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广场及周边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书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因未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现已全部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条:设计最高投标限价:*.00 元;施工最高投标限价:*.25元。 更正为:最高投标限价:*.25元。(其中设计:*.00元,施工:*.25元)。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2.2.4(5)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1分,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 更正为: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1分,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 (二)2.2.4(5)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且须是本单位人员;人员注册证书应附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查询页截图(未实行注册或暂缓实行注册的除外);省外企业投标人在本项目配备的主要人员须为入川备案人员。( (略) 住建厅官网最新截图)。 更正为: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且须是本单位人员;人员注册证书应附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查询页截图(未实行注册或暂缓实行注册的除外);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内容调整,最终以补遗后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五、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3年10月24日09时30分,更改为:2023年10月30日09时30分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略) (略)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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