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年产5亿平方米特种热敏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镇江经 (略) 39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江苏万宝 (略) |
项目名称 | 年产5亿平方米特种热敏纸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 (略) 167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 (略)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元,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 (略) 167号,建设年产5亿平方米特种热敏纸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扩建一条特种热敏纸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气浮+厌氧+接触氧化)处理;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隔油池+厌氧+接触氧化)处理,一起接管至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本项目溶解废气经1套“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烘干有机废气在烘箱内密闭负压收集,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与溶解废气合并从(P4)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设备清洗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危废间废气密闭微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危废间废气,非*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溶解、烘干段废气,非*烷总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规模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B.1规定的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规定的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排放限值。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多功能涂布线、涂料制备系统、分切复卷机全自动压缩捆包机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生产余料、废布袋滤芯、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外包装、废水处理污泥、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催化剂、废导热油、废导热油包装桶,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