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靖宇镇靖安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调整版)的批复
靖发改审批字〔2023〕136号
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靖宇县靖宇镇靖安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版)的请示》(靖镇政字〔2023〕32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于2023年8月14日完成《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靖宇镇靖安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3〕114号)(以下简称原初步设计)。由于靖宇县靖宇镇财政资金有限,无法对该项目整体实施建设,靖宇县靖宇镇通过深入分析,重新规划、优化设计在不影响项目整体规划的同时对靖宇县靖宇镇靖安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建设内容及总投资进行调整,我局于2023年9月7日完成《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靖宇镇靖安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3〕129号),因此对该项目的原初步设计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略) 正信 (略) 《靖宇县靖宇镇靖安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版)的评估意见》(吉正信评字〔2023〕15号)提出的评估意见,经研究认为,由中设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靖宇镇靖安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调整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3〕129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靖宇县靖宇镇靖安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08-*-04-05-*。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对靖宇县靖宇镇靖安村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新建村庄慢行步道4446㎡(其中彩色慢行步道面积2524㎡,普通慢行步道面积1922㎡),新建及修复边沟长 2659m,边沟盖板长5138m,临街围墙改造1820m。
三、建设地点
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期限
15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45.12万元。
资金来源:全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安监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靖宇镇靖安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修改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3〕114号)予以废止。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