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S428(原S420)颍上杨湖至赛涧颍河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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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颍上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人:谢春伟
2023年3月13日
项目名称:S428(原S420)颍上杨湖至赛涧颍河大桥及接线工程
建设单位:颍上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地点: (略) 颍上县杨湖镇、赛涧回族乡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建设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5.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全线设置跨越沟、河等桥梁1102.5米/2座,其中大桥1048.5米/1座、中桥54米/1座;涵洞7道。项目永久占地面积12.0305公顷,临时占地总面积4.9457公顷。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施工期主要影响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排放、桥梁施工干扰水体。主要防治措施是: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分类收集处理。桥梁施工采用围堰及钻孔灌注桩的施工工艺、设置围堰导流。
运营期主要影响为路面径流冲刷进入沿线水域造成的污染及风险事故水污染。防治措施为: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防撞护栏,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2)废气
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和机械尾气。防治措施为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要求;拆迁作业进行洒水或喷淋;沥青外购,现场规范施工;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
(3)噪声
施工期主要影响是施工机械、车辆运输对周边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为:加强施工管理与组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优先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开展施工期噪声监测,敏感路段安装临时声屏障,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车辆行驶噪声,工程沿线共12处敏感点,部分时段声环境质量超标。防治措施为:为23户居民设置隔声窗,采取限速禁鸣等综合整治措施;定期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对敏感点声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合理调整,加强隔声窗的维护和保养。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弃方、施工废油、油泥等。防治措施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优先回收利用,其他的同工程弃方及时清运至弃土场进行填埋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危废收集后规范暂存、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公路养护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
主要影响为道路及大临工程占地破坏植被,引起水土流失,施工活动惊扰临近区域野生动物。保护措施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落实植被保护要求,减少对动物惊扰,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对表层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收集和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或生态恢复,并避免引入外来物种。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采用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主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敏感目标,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我局于2023年1月31日在县局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了项目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